《丑颜清澄》第十五章 华胥引之宋凝的故事 免费试读
阮和朱若都睁大眼睛听着。
“传说华胥的主人是一个女人,名叫傅隽,华胥在乱世中导致了她的毁灭。当她弹奏华胥曲子时,她活着又死去,沉浸在梦境和回忆中。我用我的生命感叹一片悲喜交加的景象……”
“小姐,那这位先生中风不是神吗?你会随便进入别人的梦境吗?”
阮听得津津有味,又被朱若所打断,于是他说:
“若竹,不要打扰这个清晰的故事,既然是故事,那就不是真的!清楚了,你继续讲。”
“由幻觉组成的音乐充满了世界的辛酸和苦涩。相反的心路历程,华胥是引路人。傅隽靠和别人一起编织梦想来度过余生。
(在未来,傅隽将使用第一人称。)
的主人受了李大将军的委托,派给姜郭贞元的妻子沈安,沈嵩的那,为编织一个美好的梦。
三天后,傅隽见到了君上为她安排的客户。说她是顾客可能不太合适,因为毕竟我不知道她是从傅隽那里买了一个梦,还是傅隽从她那里买了一条命。
这是城外的告别医院。据说镇远将军沈安和妻子不和。宋宁两年前搬到告别医院修养,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回到将军的办公室。这两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沈安的纳妾,还有宋宁的生病。总之,宋宁的身体越有修养,越不好。现在,她终于要死了。
老仆人领着傅隽穿过两条走廊,穿过一大片扶苏花木,介绍这些花木是哪里来的,有多奇妙。绕过一个荷塘,我踏入荷塘上的水阁,四周挂着窗帘挡风。躺在藤床上看书的女人抬起头来。傅隽看着她,好像她是一张画中的脸。尽管她的精神很强,但她的颜色是白色和颓废的。
即使傅隽不要她的命,她也活不长了。这并不是说傅隽可以看相,而是真的因为在这方面,没有人比她更有发言权,那就是一个垂死的人的脸。此外,傅隽来这里的目的是要取她的性命。在不久的将来,就算她不能自然死亡,我也要让她意外死亡。
风吹窗帘,已是五月。将军的妻子放下书,咳嗽了一声,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的黄啸。过了好一会儿,她轻声说:“好温顺的老虎。我未婚的时候,也在老家养了一只狼崽。”她向傅隽示意:“好大啊。”手指在虚空中画出兰花般的形状。画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笑了。笑过之后,抬头看着我,眼神不置可否:“你是傅隽?君少爷说你能帮我实现夙愿?”
傅隽说:“是的。”
她把手指放在藤床的边缘,随便敲了几下,若有所思的表情渐渐变得红润,脸颊上能看到梨涡。她笑着说,“傅隽,我想要一个梦想。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梦想吗?”
她向面前的女人讲述了自己的人生故事。你第一次可以敞开心扉。
我会给你一个梦,你想要什么样的梦,我就给你什么样的梦。这时候,你可以选择留在梦里,也可以选择离开梦。"
她说:“哦?”
傅隽点点头:“如果你选择离开这个梦想,我一分钱都不要,但是如果你选择梦想……”
她微微弯起眼角:“如果我选择我的梦想,你会怎么做?”
傅隽看着她的眼睛:“如果你选择一个梦想,你会给我你的尘世生活作为奖励。你怎么看?”
她挑着一双漂亮的眉毛,立刻俯视着水格。良久,她突然笑了:“好。”
四檐上的窗帘撩起,远处是夕阳湖。她用茶喝了几滴我的血,血拉着她的身体聚集,变成跳动的音符,在我眼前一字排开。我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牢牢记住。这是宋宁的花絮。
她在湖中慢慢回忆,我透过跳动的花絮曲调,一幕幕看到她过去的样子。她说:“你听说过吗?虽然我是姜国将军的妻子,但我不是姜国人。七年前,我十七岁,和你一样大,满怀深情嫁给了姜国。真的是花一样的年纪……”
与华同岁的李将军的妹妹在姜李之战中与沈安相遇。当时的沈安身将军是姜国最年轻的将军。他有一副冷静的表情,高超的技术,以及很高的声誉。
宋宁出生在一个军事指挥官的家庭。他从小就被抚养成人。一把红缨枪让他出神入化。十四岁那年,他跟着哥哥在四方。16、17岁,正是女孩子忙着绣花针做嫁妆的时候。宋宁的红缨丝手已经在战场上赢得了许多人的生命。
黎巴嫩自古以来就是男多女少,女孩一直特别珍贵。李庄公十七年春,所有有适婚女儿的贵族家庭都被踩在门槛上,唯独将军府,一家之主,人烟稀少,没有一个贵族敢嫁给宋宁。每个人都害怕,如果他们敢在嫁给宋宁后娶一个妾,他们都会被宋宁杀死。庄莉公爵想做一件好事,答应把宋宁给次子做首相。当宰相的二儿子听说这件事的时候,他非常害怕,立刻从马上摔了下来。宋宁在战场上得到消息,在溪边站了很久。
当严松找到她时,他皱着眉头说:“你不用担心。我哥肯定会想办法叫他不要结婚,除非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她攒着笑容,轻声说:“哥哥,你别生气。你以为那些整天在王度温柔乡斗鸡走狗的万库不喜欢阿宁吗?阿宁要嫁人,她也是嫁给世界的英雄。”
这只是说说而已,说明她基本没有纠结于被总理次子拒绝。但是没过多久,我遇到了我命中注定的英雄,那一年,那一个冬天。主人公骑着一匹黑马,背着一把80斤的重剑,名叫沈明安,名字叫泛舟。
那是李庄公十七年的严冬,大漠冰雪封冻。在姜立和中国的交界处发现了成群的血马。两国都想占为己有,互不相让,导致多年不和,最终引发大战。宋宁听说过沈安的丰功伟绩和年轻的头脑,但他不相信。他一直想找个时间和他比赛。
终于在这一天,大雪纷飞,两军在桑阳关前交战。时机很难把握。一向稳重的宋宁,无视哥哥的眼色,率先拍马。他在柱前报出自己的名字,用沉重的声音喊道:“紫徽炮宋宁,来拜师沈安身将军的高明计策。”
凛冽的风劲把她破碎的声音带到了敌阵,在张扬的旌旗中,白衣将军跨马缓缓走了出来,英俊冷漠的脸庞,长剑上闪着冰冷的白光。
宋宁的枪法从来没有在这次与吴用的单挑中如此笨拙过,但他五招就被打下了马。他这辈子从没输得这么快这么惨,可对方连眉毛都没挑起一根。当长剑无意中扯下她的头盔时,他才惊呆了:“原来是个女人。”
宋宁爱上了沈安,因为他打败了她。这也是武侠后来不得不流行的原因——世界上有实力的女孩越来越多,有实力的女孩在找老公的时候基本都是用一颗孤独的心。如果你想要她,先把她打倒。如果你打倒她,你必须得到她。如果你打了她,不想得到她,就会变成一篇揪心的文章。
一句话,紫徽枪被沈手中的长剑隔到了两尺之外。他坐在马背上,用剑轻轻一挥,就拔出了躺在地上的长枪。当他把它扔回去的时候,它被钉在了宋宁的身边,声音没有起伏:“你的枪。”风在沙漠中卷起雪花。在他眼里,她身后有三万士兵。她的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眼里却只有他一个人。
沈安成了宋宁心中的一座巍巍大山。黑色战马,月光衫,挥剑又快又准,她绝不会在女人怀里浪费生命。这,她以为,是她心中的英雄,可惜,是敌国的英雄。
但英雄有时也会落魄,总有落魄的时候。历代名噪一时的大英雄都是如此,要么曾经落魄,要么走上了落魄之路。于是,沈安遇到了宋宁,然后他走上了这条路...其实我不能这么说。这么说不好,这让宋宁成了扫把星。沈安在苍鹿野的一败涂地,真的和她无关。军事学家分析了很久,能找到的最靠谱的理由就是沈安八字说那天不要出行。
苍鹭野一战,沈安被李将军严松击败,跟随他的五千精兵全部覆没。他自己也身中数箭,生命垂危。黎明时分,严松的海越过绿洲戈壁,拍打着翅膀,落入手中。从海的爪子里接过装着军事情报的竹筒,手一抖,巴掌大小的绢就掉进了泥里,字迹模糊成一片悲伤的阴影。宋宁不相信沈安战死沙场,因为她只是把沈安定义为自己心中的不败英雄。不到三天,不败英雄败了。从感情上来说,真的让她无法接受。
宋宁跨着马带着伤药跑出了营地。她想,如果他没死,无论如何都会得救。如果他死了,让她找出他的骨头,亲手埋葬他。他不可能是沙漠里没有主人的骷髅。他是第一个接触她的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不同于那些在李国王的首都过着醉生梦死生活的人。其实她怎么知道他是真男人?她从来没有尝试过,一切都只是想象。她更是在想象中爱上了沈安。
阴天,大漠风如刀,战马被大风卷起的碎石嘶嘶作响。宋宁落在马背上,平坦的沙地一望无际。她用白纱蒙住眼睛,咬紧牙关顶着风,手和脸被肆虐的风沙擦得干干净净。她把手上的伤口放在嘴唇上舔了舔,继续逆风前行。她想,沈安正在前方等着她。这个信念支撑着她用最短的时间走完了最长的路,也避免了哥哥率领的大军回营。毕竟只是她一个人这么想而已。其实你想想,沈安怎么会在等她呢?沈安连她都不记得了。
苍白的鹿场出现在眼前,鲜血大多被过往的沙尘暴掩盖。和这个战场一样,它已经被废弃很久了,但是空气中浓烈的血腥味让人明白,这还是一个全新的修罗战场。姜国仁的尸体把苍白的鹿场铺成了黑暗的地方,踩上去可以踩破尸体。
宋宁徒手剖开了2000多具尸体。可见她和沈安是没有机会的。如果是缘分,你应该第一个求助沈安。然而,她仍然坚定,可能觉得她必须挖他出来之前,很高兴你来了。也许是这种执着的精神最终感动了上天。当她翻到第2728页时,她擦了擦那个满脸是血的男人的脸。看到眉眼清秀的她,紧紧抱住他,哽咽道:“沈安。”
宋宁没有盲目地猜错。英雄总是该死就死,沈安还活着。她抱着他,当他听到他被触及伤口时,无意识地哼了一声,在她心里敲了一记重锤,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
当时他们坐在一大堆尸体中间,沈安基本不省人事。即使在战场上,宋宁,一个微笑的脸,蒙着眼睛哭了。
宋宁救了沈安。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在政府里学习黄绮艺术。可惜她在这方面的天赋有限,刚开学时只能勉强治疗轻度伤寒,这让她的师父很难过。沈安的伤是一种严重的疾病,不是药物可以治愈的。在软硬件设施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宋宁并没有杀死沈安,但却逐渐完善了他。只能说她的真诚再一次感动了天空...
但沈安的眼睛被风沙所伤,暂时无法康复。坐在苍鹭野附近一座雪山的山洞里,他轻轻穿梭着手中的宝剑,淡淡地对宋宁说:“请问,救了我的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儿子?”
宋宁从未让沈安知道他是个女孩还是个公子。黎巴嫩的军队粉碎了野鹿,消灭了沈安的五千精兵。她想沈安一定恨黎巴嫩人。她怎么能让沈安知道她是李的呢?
然而天意难测。那天晚上,沈安受了伤,感到异常寒冷。无论洞里升起多少炭火,都没有用。她又急又心疼的看着,沉思了很久。最后,她用一种古籍记载的古老方法,脱去了自己的衣服,靠近他,紧紧地拥抱他。洞内到处都是炭火,以至于洞壁上薄薄的一层雪变成了水,沿着洞边滑下,滴答,滴答。沈安醒了,突然推开她。她像抱树袋熊一样抱着他。他推得越用力,她抓得越紧。
他没办法,只好开口:“姑娘下次不用毁了自己的清白。”她心里好笑,手指在他胸口轻轻一划:“大夫是好心,不用管。”其实她心里并没有什么善良,只是觉得这是她喜欢的人,是她的英雄,用任何方式去挽回他都是值得的,哪怕是一命换一命,更何况是皮肤相亲。
沈安不再试图拒绝,将手轻轻搭在她肩上:“姑娘若不嫌弃,就留在这里,好好养伤,然后上门向她提亲。”宋宁摇晃了一下,慢慢地把头靠在他的胸前。
沈安感冒那晚开始,一整天都在昏迷。宋宁手里的药用完了,只好背着沈安翻雪山到镇上求医。这件事真的很危险。首先要考虑他们在爬山的过程中有没有可能冻死。其次,要考虑雪崩频发,是否有可能被滑坡上的积雪砸死;再次,还要考虑到因为出不了雪山而饿死的可能性。
总之,一切都很艰难。但宋专注于此事,认为值得一试。虽然出了山洞就是死,留在山洞也是死,两边都是死。也许死了就能找到机会。她不想离开沈安,独自回营。
三天不眠不休,她背着沈安奇迹般地穿越雪山,来到雪山背后的小镇一光,手脚沾满了血泡。她把他放下很久后,腰都直不起来了。
沈安还在昏迷中。
宋宁将近十天没有回到营地,严松已经很焦虑了,派他的将军们到处寻找她。她一到这个镇上,就看到了她哥哥的下属。她知道自己不能待太久,就把一只玉佩掰成两半。她用红丝线穿了一半,挂在沈安的脖子上,留下另一半作为信物。
她把沈安托付给一光的一对孙子,留下五颗金珠。她缓缓说道,“这是你在姜国的大将。治好他,你的国王一定会给你赏赐的。”年迈的老医生突然跪了下来,哑巴孙女把他拉到一边,用一只宋宁听不懂的手比划着。
她的手滑过沈安的睫毛,他脸色苍白,睡得很香,不知道她要走了。
她告诉傅隽听这个故事,但傅隽也看到了她不记得的东西。
这一次,没等朱若说什么,阮先开口了。
“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就没了。”
“怎么,没了。”
“是啊,过了这么久,我都渴了。”
“小姐,你。。。。。。"
“嗯,我饿了。我们可以吃完饭再谈吗?”
“好的,林炎,叫厨房准备饭菜。”
“是的。奴才马上就走。”
“鲜花”、“奖励”、“收藏”或“月票”
“鲜花”、“奖励”、“收藏”或“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