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贱客》史上第一混乱?!!! 免费试读
自称“刘老师”的老神经病,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终于让司机师傅决定不带我们了!
看着红色的摩托车,刘老六破口大骂:“不就是一辆黑色的摩托车吗?”我不稀罕,小主人!"
看着这个老神经病跳脚骂了半天,我越来越觉得他脑子有问题。
刘老六可能察觉到我看他的眼神有点怪异,也不说话。他走了很远,叫我跟上,站在街角,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了起来。
那个老流氓把自己限制在车里,不再说话了。他只是坐在那里闭上眼睛。
司机是个很健谈的人,从我们上车后他的嘴就没停过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
“哥们,你这身打扮很别致啊!这是今年的时尚吗?”
“不过啊,我觉得还是往年的好款式,披肩头,外套,牛仔裤!超越风格!”
说着说着,他又唱了起来。
“狼雨啊呃在你的僧病里,科技到我的上帝,一种比当初还奇怪的病……”
司机师傅在那里嚎叫,越来越激动。
我不能很好地与他交谈。现在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必须照顾他们。
在我莫名其妙睡着之前,那一定是地狱。虽然我没有看到牛头马脸,黑白无常,还有十殿的阎罗,但我可以确定,那里就是传说中的冥界。
老流氓带我走的路有点特别。走到后面,白雾越来越浓,直到看到城市才消失。来的时候不经意的转头,却再也没有看到。
这个邋遢老人叫刘先生,来历不明,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有很多关系。能把人带出地狱的,怎么也不会是普通人。
这里的一切都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尤其是老人的名字,仿佛上辈子听过。
我正想着,车拐了个弯,停在了一个有点偏僻的地方。
我抬起头。
“店如豪姬?”
“嘿嘿,错了!那是吉豪典当行!这里的识字是从左往右读!这是这里的规则。现在,你先住在这里,熟悉一下环境!这里的主人会尽快帮你融入这里。”刘老六下车纠正我的错误。
我不禁脸红了。我在中国白受了19年填鸭式教育,很久只停留在古代。这个常识我都忘了!(幼儿园三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但是没多久,我有点庆幸自己犯了这样的错误。现在我扮演的是一个来自远古时代的人的角色,对这里的一切都极其陌生,自然不可能对这里的生活习惯特别熟悉。
毕竟我是黑户,有些事情太明显了,对我不利,尤其是一个背景明显的老人还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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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六说完,也不理我,直接推开了当铺的门。在柜台前,有一个年轻人在打瞌睡,看起来很普通。
“萧蔷,萧蔷!醒醒,我给你,把客户带来!”刘老六猥琐的一笑,拍了拍青年睡觉的柜台,轻声说道。
小伙子迷迷糊糊的抬起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刘先生。他立刻醒来,开始四处张望。
“嘿,嘿,别找了。我把方圆方圆500米内的砖都拿走了!”刘老六看到男青年的这个动作,笑容更加猥琐。
小伙子听了刘先生的话,一把抓住刘先生的衣领,大声喊道:“好一个刘先生!”把荆轲和秦始皇撮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刘老六笑着拍拍小伙子的手:“这是上面安排的,没办法。”
听到这里,我越来越觉得刘老师不靠谱,简直!
“咳”,我假咳了一声,让他们注意到这里还有一个人。
刘先生趁机退后一步,走到我身边,指着我对那个年轻人说:“这是宋朝有名的人物,‘狂神’!一把紫薇软剑让它出神入化,在当时是天下无敌手!在金顶决战中,他用毒尸对抗当时最强的三大高手。经过一番战斗,他不幸被打败了。你一定要注意,别让他生气,他开始干活了,180壮汉全被捏成橡皮泥了。你小小的身体还不够一拳!”
这个有点夸张,因为就算我用最强的招数,也不可能同时直接干掉上百人。这只有在他们站立的地面被切开或者他们上面的山被打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
年轻人一听,眼睛立刻亮了起来。我觉得他当时想的是能像武侠小说里那样高高在上。
“哦,你好,我是这里的主人。我的名字叫肖强,我的昵称是萧蔷。你可以叫我萧蔷!”萧蔷微笑着介绍了自己。
“你好,我叫曾荣,字保子,名字叫‘临安居士’。江湖人称我为‘狂神’,因为我在江湖上混的时候用的是化名,所以也被叫做‘狂神李帅西’。我擅长制作软剑,等我成为兄弟后,我会和你一起登船!"
不是每个人都是聪明人。萧蔷听了我的介绍,面无表情地看着刘先生。
刘老六虽然是神仙,但对于一些需要纯逻辑思维才能理解的东西,他也是不明所以。
刘先生看到萧蔷看着他,看着他的嘴和鼻子,看着他的眼睛和眼睛,然后走开了,无视向他求助的萧蔷。
萧蔷见刘先生不理他,马上装出一副真诚的笑容说:“哦,原来是曾师兄!没问题,兄弟。虽然我的地方很小,但我不用担心住在这里。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这很能说明问题。虽然萧蔷没听懂我刚才的长篇大论,但他抓住了重点,妥善处理了自己之前的无礼——这才是一个能做男人的男人。
我点点头,不再说话。
刘先生把萧蔷拉到一边,嘀咕着什么。萧蔷的脸变得和霓虹灯一样,有一阵子变了颜色。
过了很久,他们才结束窃窃私语。萧蔷从钱包里拿出几百块钱递给刘先生,然后出去付车钱。刘老六和我客套了几句后,转身匆匆离开了。
萧蔷吃完饭回来,看见刘先生已经走了,撇了撇嘴,什么也没说。
就带我上楼,像个孩子一样教我一些现代生存知识。
最后他把荆轲和秦始皇叫了出来,让我们互相认识。
秦始皇是个很善良的胖子。他根本没看出他是统一六国的暴君。他说话带着陕西口音,但话里有亲切,让人不会觉得陌生。
荆轲和普通人有点不一样。耳朵里有收音机,眼睛同时看着不同的方向。我能感觉到。荆轲虽然看起来很放松,但身体时刻处于戒备状态。好像只要有变化,就会暴伤人。
之前讲了一长串自我介绍,这两位不愧是古人的精英。不朽的先帝,不朽的第一刺客。我瞬间明白了我说的意思,我一个个哭了。
尤其是秦始皇还有口音!
这让我非常头疼。
包子,包子。
我真是太傻了,竟然说出这样的话!
我在和秦朝两个人聊天。萧蔷从里屋拿了一套西装,让我去换。我低下头。那是一件普通的t恤、牛仔裤和一条新内裤。
在他的要求下,我把衣服拿到里屋准备换。萧蔷的身材和我相差不大,都属于普通型,但是我比较瘦,所以他的t恤在我身上显得有点大。
当我穿衣服的时候,我把魏紫软剑挂在腰上当腰带。这已经是习惯了,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除了武器,我永远不会离开我的身体。
幸运的是,魏紫软剑的剑柄并不特别怪异。伪装成腰带的扣是没问题的。前后绑的时候是牢牢固定的,所以只要没拿到开关就不会弹出来。
我穿好衣服出去了。萧蔷上下仔细看了看,认为我没有穿错衣服。(这是真的。五个人几乎都在外面穿内衣,闹了不少笑话。),满意地点点头。
他把我带来的衣服叠好放在衣柜里,把我随身带的一些零碎东西留给自己后,就下楼去看商店了。
让我和秦始皇一起在二楼看包道话剧《流星花园》。
中午,萧蔷的女朋友包子下班回来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长得像包子的人。
并不是说她丑。宋朝的江湖美女不多。大多数女人看起来很奇怪是因为她们的武功。放屁。我见过大腿后面的长尾。包子真的不算什么。
萧蔷注意到我看包子的样子只是微微惊讶,并没有其他奇怪的情绪,所以他比较满意。
饭桌上,萧蔷给我编造了一个介绍,说我是他很久以前认识的一个远房亲戚,因为家里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过来住一段时间。
馒头是个好女人。她没给多少建议,但对我比较偏心,说萧蔷对家人不好,把旧衣服给别人穿。
我知道她并没有真正批评萧蔷,而是在一旁为萧蔷道歉和解释,告诉我不要在意穿旧衣服。
说到后来,我很容易融入其中,聊天,虽然不是什么都特别清楚,但是暧昧的忽悠,不只是算命的盲人会。
最后成功入住“一号当铺”,成为其中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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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和荆轲合住一个房间,因为我知道秦始皇打呼噜。虽然我不怕练内功,但是因为个人因素,我更喜欢在安静的地方休息,所以和荆轲商量了一下,和他合住一个房间。
我躺在行军chuang上,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等了一会儿,没有任何睡意。
这一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我很久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明所以的像陀螺一样不停地旋转。
我回忆了一下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发现其实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