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情仇》第二章 客栈遇故人 免费试读
马车虽然在雪地里的平地上走不快,但比人快多了。很快少年的身影消失了。津灵破涕为笑地说:“你见过这样性格的少年吗?任何人看他走路的姿势都会以为他是个历经沧桑的人,但他是个少年。我原以为他说话做事会很老练,谁知他是那么的无知和幼稚。”
“也许他只是一个没有经验的孩子,”司机说。
金灵宝有些担心:“也许他是第一次闯荡江湖,但这样的少年一定吃了不少苦。”
校园男用一种有些深情又有些埋怨的语气说:“就算是你这样的老江湖,也会吃亏的。他作为一个刚入江湖的孩子,受点小苦不算什么。”
金灵宝没有理会校园男的话,而是笑着说:“你看到他手里那个包了吗?”
校园男说:“那个包在厚麻袋里的包?”
津灵突破道:“你以为包里是什么?”
“那当然是剑啦!”校园男说。
金铃突围:“不是剑,是刀!”
“你有什么样的刀?”校园男问道。另一个声音说:“我们路过贺兰山时,他执意要和大哥比试,说他的鞭法天下第一,只要能在他身下走过三招,就再也不用鞭子了。”
声音大得出奇的老四道:“可是大哥的第三招还没用上,戴融雪已经倒在大哥的下,半个脑袋已经碎了,脑浆流了一地,剩下的那只眼睛还睁得大大的。我不相信他在大哥的钢鞭下没有经过第三招!”
另一个声音说:“别的我不敢说。说到鞭打,除了大哥邝天凤的鞭法,我谁都不喜欢。”
四哥说:“我二哥说得对。说起大哥的打神降鬼鞭,真是天下无敌,但论剑术,我二哥的三十六式绿野仙踪剑是第一!”
这是金钟罩已经到了饭堂门口,我不由得抬头望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这是在餐厅中间的一张桌子上的四个人说的。
这四个人的衣服颜色都不一样,其中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就是鞭笞天下第一的邝天凤,不过四十岁左右,紫色的脸在一件紫色衣服的映衬下更显紫。一个留着三绺胡须的中年男人背上背着一把好看的剑。他穿着精致的皮衣,轻轻地拨弄着他的三绺胡须,得意地摇着头。他就是绿野仙踪的第二剑师葛朴尧。一个黑着脸的男人正在往嘴里倒一碗酒。他的左手放在一对六合钩上。他就是勾魂手许存永。最后一个是一个嘴尖猴脸的男人。他的两只小眼睛像两只老鼠的眼睛一样转来转去。他就是钱豪,他被称为聪明的老鼠。
校园男当然看到了包裹,看得清清楚楚。一个3英尺7英寸长的包裹又长又窄又直。除了剑,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武器包裹在里面,但是一向眼光不错的金灵宝居然说是刀!
津灵突破道:“不仔细看,大家会以为是剑,不是刀。只有靠近了,才能看清楚。包裹挂在地面的一端,一边微微弯曲。”
校园男说:“所以可以断定是刀?”
津灵突围:“无论哪把剑都是直的,绝不会弯一点。唯一不同的是长度、宽度和厚度。”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拿出另一壶酒,喝了一口后说:“刀都一样,不管什么刀都有一点弧度,就连菜刀也不例外。”
“最弯的刀是波斯弯刀。其弯曲的程度似乎就像直接把一个圆形铁环分成两半,可见其弯曲的曲率之大。最直的刀是唐朝的那把。剑刃和剑一样直,但和剑的区别只是剑尖微微弯曲。如果有人用木板挡住刀刃的一半,谁也看不出来是刀还是剑。近年来,经常骚扰中国沿海海域的海盗所使用的日本刀剑刃的宽度几乎与刀剑相同,甚至比某些刀剑还要窄。据说日本刀是借鉴唐朝的刀改进的。”
“他包里不管是刀还是剑,都没用,”校园男说。
金铃断道:“为什么?”
“游走江湖,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但他把自己的刀包在了一个厚厚的麻袋里。的确有些人猜不出他用的是什么武器,但是等到他打开包裹拿出武器的时候,他的两个头都已经掉在地上了。”
金灵突围:“你说他的刀是不是包得太紧了?”
“每个人都能看到他的刀包得紧紧的,”校园男说。
津灵突破道:“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你就错了!”
校园男说:“我错了?怎么了?”
津灵突围:“他的刀缠得很紧,可是你注意到他的手了吗?”
“他的手有什么不同?”校园男问道。
我又喝了一大口酒,由于喝得太快,我呛住了自己。金钟罩破了一声咳嗽连脸都红了,我终于停了下来。
校园男看着他,脸上充满同情。
津灵突围:“即使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也没带什么东西,大部分人的手都冻了很久了。然而,当他紧握包裹时,却从未有一丝停滞。这么快,这么厉害,要是有人觉得他的刀缠得太紧,瞧不起他,他自己大概连武器都没拔出来,就已经倒在地上了!”
校园男人没说什么,但脸上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虽然尊重甚至崇拜自己的少爷,但对自己眼中看到的东西同样深信不疑。但少爷毕竟是少爷,没必要跟他一般见识。
……
一个小镇出现在面前。这是我在过去几天里看到的唯一一个城镇。今晚我终于不用睡在马车里了。也许小城的客栈里铺在床上的棉絮远不如车上的皮毛舒适柔软,但床就是床。不管怎样,都比马车舒服。
当然,城镇不会很大。在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一个小镇真好。谁会料到一个城镇在一个不是交通要道的地方会有多繁荣?镇上的客栈也很小,却住满了被大雪挡住去路的旅客,让原本就不大的客栈显得格外拥挤热闹。
客栈的院子里有几辆马车,上面铺着厚厚的油毡布。冷风吹的不是它们的一角,而是里面堆满了各种皮草,貂皮,虎皮,豹皮。那些商人冬天在山里收购的皮革。这是皮革销售最火爆的季节。有的车上堆着箱子,里面应该是深山猎人打猎时采集的各种野山参、灵芝等名贵药材。
客栈的饭堂里,有人穿着雪白的貂皮大衣,戴着帽子,试图用这些精致的皮衣来阻挡刺骨的冷空气,钻进自己的身体。有些人只穿了一件羊皮大衣,却把羊皮敞开,让赤裸的胸膛暴露在寒风中。这些人明显是本地猎人,外地人绝对受不了这种冷。
津灵找了个角落坐下,手里拿着一个酒壶。在这个小客栈里找一张空床比大海捞针难多了。金灵宝对此并不担心。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可以解决的,尤其是涉及到商人的时候。只要你有他们需要的东西,商人最需要的当然是钱,金灵宝最缺的就是钱。他相信校园男很快就会做好,所以他只需要坐在这里喝酒。他只喝了一小口酒,时间很长,但他喝的速度比一般人快得多,因为他每喝一口都要喝很多酒。即便如此,他也能喝一天一夜。他一直喝着酒,眼睛还是那么朦胧,但天已经黑了。
雪中之夜即使是每个月的第一天也会很亮,不会像其他地方那么黑,更何况今天是第十天。
公共汽车的司机走了过来。即使在这个地方,他看起来也是那么高大,就像一个金刚,但是他走路的时候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当他来到金钟罩后面时,他弯下腰低声说:“房间准备好了,这是客栈老板自己的房间。床上用品已经换成全新的了,也收拾干净了。少爷想什么时候去休息都可以。”
金灵宝似乎对这些事情完全漠不关心。他知道校园男人会做好这些事,但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金铃站了起来,校园男立刻把他带到后面。
突然,一个突然的声音传来,声音大得足以淹没食堂里嘈杂的声音。
“老四,你还记得穿融雪剂吗?”
另一个大得出奇的声音说:“贺兰山那个穿融雪的?”
“没错,就是他。”
另一个声音说:“我们路过贺兰山时,他执意要和大哥比试,说他的鞭法天下第一,只要能在他身下走过三招,就再也不用鞭子了。”
声音大得出奇的老四道:“可是大哥的第三招还没用上,戴融雪已经倒在大哥的下,半个脑袋已经碎了,脑浆流了一地,剩下的那只眼睛还睁得大大的。我不相信他在大哥的钢鞭下没有经过第三招!”
另一个声音说:“别的我不敢说。说到鞭打,除了大哥邝天凤的鞭法,我谁都不喜欢。”
四哥说:“我二哥说得对。说起旷天风的打神降鬼鞭,真是天下无敌,但论剑术,我二哥的三十六式仙剑是第一!”
这是金钟罩已经到了饭堂门口,我不由得抬头望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这是在餐厅中间的一张桌子上的四个人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