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阳轶事》第十三章 免费试读
人们不能骑马,尤其是在农村。马被用来拉车耕地。但是老吴不仅能骑马,还能骑完全没有马鞍的马。骑一匹光背的马,就像用脚啜一口杏仁那么简单!老吴生活不整洁,不整洁,胡子也不整洁。我很久不刮胡子了。当我走在街上时,我是一个乞丐。村里几乎家家都养狗,每条狗都散了。老吴的形象自然经常会让身边的狗狂吼。老吴不在乎这个,连看都不看这些狗一眼。然而,有一次,一只恶狗疯狂地咧嘴朝老吴冲过来,它的大腿正对着老吴快要掉嘴了。就在狗的嘴巴快要碰到老吴大腿的时候,除了鞋子,没有人能看清楚老吴是怎么抬脚的。
当红枪队在龙隐河南岸如火如荼的时候,冯明镇镇长张启基和几个富裕家庭商量,邀请了一位武术家来镇上教年轻人练武。武氏姓兰,膀大腰圆,以打架为生。于光远作为出资人,也去看了蓝武师的表演,但他觉得蓝武师的花架子太多了。如果武术家和老吴受到挑战,那个武术家肯定不会是老吴的对手。老吴功夫简单实用,很像他父亲余继祖。于光远外出工作时,只要有老吴随从,就可以高枕无忧。
老吴自从余回到家乡,他一直非常兴奋。一天之内,他只需要见一见余,他一整天的心情都很好。一天不见于,他会魂不附体,晚上睡不着觉,两个侦察兵想尽办法劝他也不行。对于余的话,老吴说到做到。在别人面前他是个老人,但在赵翔面前他就像个害羞的孩子。
“相儿一定长得太像人了。这个人可能影响了老吴的生活。”于光远想道。
因为年龄的关系,于光远早就已经停止了老吴做重活,只是让他去喂动物,于是一整天都在谷仓和旁边的小屋里度过。老吴我很少出门,但是下大雨的时候,我经常偷偷不知道自己一个人在哪里,但我很快就会回来。他话不多,在街上遇到别人就点头。冯明人向来有不欺负人的优良传统。对于老吴来说,人们对他更有礼貌。毕竟他是于光远的仆人。
不要看起来老吴不整洁不整洁,但是你是一个好厨师,尤其是对肉来说,这真的是必须的!冯明山到处都是兔子,同样的兔子是老吴做的。真的很好吃。老吴烹饪非常讲究。兔子剥皮后从不立即烹饪。他必须不厌其烦地从龙隐河挑河水,泡一晚上剥了皮的兔子。浸泡在龙隐河里的兔子都是白色的,没有任何血迹,然后不管是油炸的还是油炸的,老吴一切都很好。兔肉半熟的时候,它的香味慢慢向四周溢出,让无数人为之垂涎三尺!老吴平时很难看到他洗手洗脸,衣服也很邋遢。但每次做饭前,他都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如果有人问老吴一年刮多少次胡子,只要查一下他做饭的次数就知道了!老吴厨师眼睛明亮,比正常人更聪明。看老吴做饭真的是一种享受。他切土豆根本不用切菜板,但是一手拿着土豆,一手拿着刀,土豆三次变成土豆丝,两次变成土豆丝。最细切的时候是把一个土豆切成5000多个土豆丝——有人当面数过!“冒着生命危险吃一顿饭是划算的。”冯明镇逐渐发展了这句谚语。冯明镇上的富裕家庭在有喜事时总是表示尊敬/帮忙做饭,但没有一个让他高兴。有时人们请于光远帮助他们。很多人想偷老吴的手艺,就研究他用的香料,但研究后发现老吴用的香料只是肉桂、丁香之类的。
于光远拍儿子的时候又气又喜老吴。他很生气儿子根本不接受老吴却打了快八十岁的老吴一巴掌。令人高兴的是,虽然儿子对自己没有很深的感情,但他在关键时刻转向了自己。鉴于此,他对儿子的厌恶已经去了一大半。
儿子卧病在床时,于光远对他进行了长时间的教育。
他从他的祖父开始。虽然于光远出生时祖父已经去世,但他从父亲和村里的老人那里认识了祖父。虽然于光远的爷爷是哥哥,家境贫寒,但因为他人品好,为人老实,能力强,赢得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爷爷这么一说,于光远就开始说起父亲于继祖,父亲于继祖说的太多了。令人羡慕的是,全村出动一起参加余继祖夫妇的葬礼,从村口到墓地都摆着路祭。最后,于光远自言自语道:“你可以去村里打听打听。如果村里有人说我于光远没毛病,我会头朝下在村里走来走去。谁愿意养老吴这样一个吃白食的?我们家不仅养着他,还把他当长辈。好几年了,我不需要他铲粪抬土,你却让他干这些活,好让人家知道,我的脸在哪里?”
就这样,于光远讲了整整一个小时,说的几乎是泪流满面,却听不到儿子的半句话。于光远从炕前的矮凳上站起来,往炕上一看,却见儿子已经睡着了!
“唉!”于光远叹了口气。
于光远现在肠子都悔青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生了这样一个儿子。他做梦也没想到他的儿子不受欢迎。因此,当初他不仅答应了妾的请求,还让自己最省心的儿子去了省城。如果大儿子在家,也许他可以帮他管教小儿子。
该怪谁?当时我真的不喜欢这个孩子,才被妾带走的。当然不能怪妾溺爱儿子。大儿子是妻子李亲自给的,不是妾给的。也许,这就是命运。于光远只好这样安慰自己。
他经常在儿子睡觉的时候偷偷看他。他试图找出他儿子的脸跟自己的脸在哪里,但每次他都很失望。随你怎么想,随你怎么想,但是余的长相和脾气都没有她妈妈的样子。于光远和李家三代祖上在他心目中过了筛子,却没有查出他的小儿子是谁。
“我做过什么生活?”想到这,于光远暗自落泪。
不工作,天天惹事,仅此而已。最要命的是,余吃的没有肉。
在冯明镇,没有一家人愿意每餐都吃白面。人们习惯于出售打好的小麦,用交换的钱购买土地和房屋。只有过年的时候,人们才愿意吃几顿白面馒头。这还是在一等家庭,在二等家庭,一年四季都看不到细面。在冬闲的时候,冯明镇至少有一半的人会把泡菜坛子封起来打开,直到第二年春天工作的时候。原因是他们害怕吃太多咸菜。
冯明人的主食是红面饼,它是由高粱粉和小米或小米粉混合而成的。红面饼又硬又厚,吃的时候嗓子疼。于的家庭虽然富裕,但与其他家庭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区别。于光远一年到头人来人往只吃白面几次。
于光远虽然平常生活节俭,但在重要的事情上却比任何人都大方,这可能是因为他父亲在鸡祖时留下的传统。在冯明镇,于继祖是最愿意给别人送饭的。
人死了,于光远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招待别人。人们经常在家里吃完饭后聊很长时间。这与村里的一些家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村里还流传着一个笑话。
孟,一个镇的普通富人,家里有五六十亩地。他每隔一段时间吃一次白面饼,每餐喝一点酒。
一年夏天,孟盖了一栋新房子。按照镇的规矩,新房竣工后,照例帮工要吃饭,孟家也不例外。
工作结束,帮工们坐在餐桌旁,饥饿的村民们都想好好吃饭,缓解饥饿。
然而,当菜肴端上来时,人们目瞪口呆。每道菜上面没有肉,只有一两片瘦肉。也有鱼,但几条已经有点烂的小鲅鱼,大多只是鱼头。
不算。最可笑的是餐桌上没有酒盅。如果没有酒盅,就没有帮助。帮工一肚子气,准备吃饭。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孟拿出了一个酒壶。他拿着酒壶问某人:“你想喝点什么吗?”冯明人太骄傲了,他们很自然地回答说:“没有,”用酒壶问了所有的帮手,然后坐在了一个座位上。帮助工人的人认为别人不喝酒,他当然也不喝酒。没想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场景出现了:孟拿着酒壶给自己倒酒!
他的行为让所有人都很生气,人们互相眨眼,所有人瞬间有了默契。人们开始放开肚子,吃得像微风一样,把桌子上的菜吃得干干净净,还有人用馒头擦每个菜的底部!不喝酒,吃饱了,孟不得不急着去炒菜弄干粮,但不管是干粮还是炒菜,这都立刻被一扫而空。
孟也没有考虑喝酒。他急得直冒汗,忙得进进出出。
最后,几乎所有的帮手都很僵硬,有些人再也吃不下了,所以他们偷了桌子下面的干粮,或者放在口袋里带回家。最后,食客们没有忘记把所有的空盘子堆在一起。
事后,孟出来跟人说,那顿饭一般人吃三斤馒头!孟的心好痛,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心碎的。
广元媳妇继承婆婆衣钵,烧香念佛吃十斋。所谓“吃十斋戒”,是指佛教徒在每月的第一天、第八天、第十四天、第十五天、第十八天、第二十三天、第二十四天、第二十八天、第二十九天、第三十天,都是吃素不动的。
对于节俭的广元夫妇来说,一个月吃素好几天并不难,对于冯明镇的大多数家庭来说也是小菜一碟。但是,对于余来说,这比杀了他还难受!在省城,一家三口吃饭的时候,所有的肉都是司各特和易洸在赵翔的碗里捡的,这似乎很自然。当然,司各特和易洸对吃肉没有多大兴趣。第二,我看到余赵翔嗜肉如命。他们两个很乐意成全余。久而久之,余赵翔就离不开肉了。馒头不能没有肉吃。然而,在冯明镇,连细面都吃不下的人,谁愿意每餐都吃肉?红面饼配青菜,余想都没想,他宁愿饿着。
起初,余没有吃饭,于光远和妻子都以为他身体不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俩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真相。我在哪里可以做到这一点?于光远决心改掉儿子的坏习惯。
终于在月底,于光远的家人,包括他的两个孙子,借着28日、29日、30日和正月初一禁食的机会,连续吃了四天咸菜。
整整四天,余只象征性地在饭桌上动了筷子。第三天,他的眼窝明显凹陷,眼睛变绿了,像一只饿狼。李忍不住了,对丈夫说:“算了。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萨纳会饿死的。”
于光远停不下来。他冷冷地对李说:“饿死是他的厄运,保持这种好习惯也是一种诅咒!”
吃了四天的快餐后,余几乎变了一个人。他已经很瘦了。现在他瘦得像根麻杆,走路怕风把他吹倒。在学校,他没有精力学习。当他走进教室时,他开始睡觉。老师们都看到了他的变化,以为他病了,所以没人关心他做了什么。当加冠看到他的第三个爷爷这么瘦的时候,他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一天下午放学后,那位官员悄悄地把余带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家餐馆。
餐厅位于钱洁,镇办公室旁边,和凤鸣村办公室在同一个地方。所谓的镇公所,其实就是一个三件套的青砖房,里面常年住着两个保定。每个保定人都拿着一支汉阳步枪,枪栓都生锈了。不知道能不能拉开。还有一个会计,但市长和会计一般不住在市政厅。他们是冯明的市民。当有紧急情况时,他们来到市政厅,大多数时间他们在家种地。
冯明镇很少有人愿意出去吃喝,但是镇长和宝鼎出去吃饭的机会很多。市政厅虽然不大,但麻雀虽小,组织严密,大小是政府机关。收粮、收车马、收劳役、打官司、解犯人等很多事情。必须从市政厅站出来。每次你来到大都会,你都会喝一杯,所以冯明镇唯一的酒吧就在市政厅旁边。
这家酒馆的老板名叫崔,他很富有。因为和这个县的县委书记姓崔,经常自豪地告诉人们:“我姓崔,崔书记的崔。”如领导所说“我姓袁,袁总统的袁”。
崔没有开餐馆。他生来就是杀猪的。直到现在,他还在杀猪。看到人们,尤其是镇上的人经常来买熟肉,他开始了开餐馆的想法。在农村,只要有猪肉,就可以办酒席。崔开餐馆属于擤鼻涕捋胡子。开酒馆的崔,后来开始卖酒。冯明镇没有酿酒车间。冯明镇的人想在北方的周至镇买酒。酒吧既然开了,崔对酒的需求量大,自然导致餐厅亲自送酒。久而久之,镇的人就去崔家买酒。
杀猪、开饭店、卖酒,这三种生意一起做,崔家的生活真的是多姿多彩。在红薯上拉屎,在蚂蚱上拉屎,崔家绝对做到了。
贾冠学名孟庆水,弟弟小名贾鲁,学名孟庆山。这两兄弟性格迥异。孟青山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从不惹事,看到有人打架就跑。孟清水就不一样了。虽然他看起来很脆弱,但他最喜欢制造麻烦。看到打架,就想凑,但因为能力有限,能惹事却担不起担子。因为他的外号听起来很响,几乎所有人都叫他外号,他的学名也逐渐被遗忘,只是偶尔出现在学校老师的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