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的青春》第四章开庭 免费试读
赵旭被带到派出所,姓名,赵旭,籍贯,L省xm市,所以负责审讯的民警赵旭和赵旭问了又答,你为什么去华宝歌舞厅?他们冤枉我的朋友偷了钱包。我去谈判了。谈判为什么要杀人?警察问了,我和他们讨论了。他们不同意。他们打了我,然后拿出了枪。听到枪响,我很害怕,就用刀捅了他。我没想到会刺伤他。警察正要继续提问。突然,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小声对负责审讯的警察说。警察的脸色变了,然后看着。好了,今天到此为止,然后是他旁边的年轻警察。赵旭当我回到小屋时,我以为这些天我在做梦,担心我的未来。警察给他带了一个饭盒。他想了想,反正也出不来,就算死了也不能饿死,就大口大口地吃。两个警察在外面看着他。看看他,他还能吃。这个男孩不是普通人。如果他这次真的能出去,将来肯定是祸害。一个高个子警察说,另一个稍微矮一点的警察也说,他就是这么说的。但目前他最多是防御性的,高概率是监外执行。然后他们两个没有多说什么。通宵,第二天去派出所上班后,直接签了赵旭的拘留,于是赵旭来到看守所,手续办完,管教带着赵旭来到8号房。我一进去,纪律就象征性地告诉大家新人到了,不能欺负奥地利,然后就走了。趴下。一个人大叫一声,蹲下来,赵旭漫不经心地说,哦!小子,你还装着不替我打他。赵旭看着几个人围了上来,你并不害怕,只是冷冷地看着。正在这时,坐在柜子旁边的“大贾”说话了。等等,你怎么进来的?这句话是个问题赵旭,被警察抓住了。赵旭很幽默。妈的,你在胡说什么?来到这里的人没有被警察抓住,他旁边的一只狗说。“大甲子”也笑着问你做了什么。杀人,赵旭简单的说了一句后,看到旁边的狗脖子缩了一下,有点害怕。发生了什么事?“大贾”又问了句。当他用枪打我时,我刺伤了他。我不是故意要杀他的,只是当时我慌了。我知道我不能胡说八道。哈哈,好吧,太棒了。以后你可以睡我旁边,“大甲子”以后就不继续胡说八道了。赵旭看着“大驾子”说:兄弟,我第一次进来。如果你不知道一些地方的规则,你必须忍受我。他也看到这个人在这个房间里有最终决定权。要说“大甲子”喜欢眼前的“孩子”,那么赵旭被认为在看守所有立足之地,不会被欺负。没事的时候他会和大家讨论案情,从他们口中得知他大概率是要被监外执行,他也就释然了。至于案件记录,他无能为力。半个月后赵旭迎来了他人生的第一次开庭,法官坐在上面,赵旭站在被告的立场,原告律师首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半个月前,(具体日期我就不说了)被告人因打架斗殴杀害本案被害人王乐妍,要求法院严惩。(反正他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现在请被告律师辩护。被告律师站起来发言:我的当事人赵旭与本案被害人发生矛盾。已知被害人先开枪打死了我的委托人,我的委托人不得不反击,所以应该认为是正当防卫。律师显然淡淡地说,之后我的委托人积极赔偿(李哥找到对方家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破案。鉴于我的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接下来第三方代理人发言,然后法官做出最终判决。
本院认为…赵旭杀害王乐妍一案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根据被告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旭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赔偿被害人家属民事赔偿10万元”
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XX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长XXX
XXX法官
XXX法官
XXXX,XX,XX,XX
于是赵旭走出了法庭,当然,赔偿是由李哥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