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从一粒花生米开始说起》第2章 石头村 免费试读
出了医院大门,首先映入王博瑞眼帘的是天空中那颗几乎覆盖了四分之一视线的巨大星星。
头顶上的星球真的很诡异,它只是静静的挂在天上,球体上涂着各种颜色,就像小孩子的画板涂鸦一样。
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让王博瑞惊讶的是,头上的星星居然少了一大块,而且好像很大一部分是被狗咬掉的。
它缺失的部分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王博瑞站在地上都能清晰的看到缺口。
“滚开,坏人不要挡在路中间,好狗不挡道!”
王博瑞正当我仰望天空感叹人生的时候,背后突然被重重一击,我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
“你会死在马上吗?”
王博瑞大怒,转身想找场地。我活了几十年,没人敢这样自言自语,更别说被人推了。
无奈,他现在所拥有的身体是如此的单薄,他只是转过身,想看看是谁推了自己。下一秒,他飞出两三米远——别人踢了他一脚。
“他~tui!卑贱的人们,你们竟敢说我的坏话?叔叔,我今天心情很好,就不陪你看了。滚出去!”
王博瑞倒在地上的人终于看清了踢自己的人,一个全身赤裸的黑衣男子,三角眼,脸上有一道疤,一看就是个恶霸。
忍忍吧!
王博瑞咬咬牙,艰难地从地上爬起,他的亚麻布衣服上,留下了至少45码的脚印。
看着大汉傲慢离去的背影,王博瑞只好苦笑着摇摇头。看来这个地方没有想象中的友好。
有了这个教训,王博瑞聪明地学会了,他得出了一个结论:尽量不要走在路中间,尽量低着头,不要东张西望,以免引起别人的反感。
王博瑞低着头慢慢走在路边,他敏锐地发现,街上的行人可以分为三类:只要是穿着亚麻布的,都有辛酸、麻木、听天由命的表情。
亚麻布上面,应该是穿布的人。他们可以走在路中间。他们看到穿亚麻布的人就更嚣张了,老是冷嘲热讽。
但是这群人马上就会主动让开,弯腰行礼,脸上写满了谦卑和谄媚,再也看不到麦人的嚣张了。
这群东西,还知道欺负别人?
王博瑞发自心底的自嘲一笑,加快了脚步。根据这个小身体的记忆,今天出城后,还要几个小时才能到家。如果你耽搁了你的旅程,那将是一个真正的麻烦,直到晚上。
王博瑞翻阅这身心中的记忆,得知少年居住的地方叫“石头村”。
这是一个由拾荒者组成的小聚居地。整个聚落只有30多人,都是别人口中的所谓“坏人”,处于社会鄙视链的最底层。
趁着时间还早,王博瑞赶紧走出城门,回头看了看这个还没有它的“地球故乡”大的“城市”。
转身向前一步,走到记忆中的“石头村”。
荒野中,王博瑞烈日下,想要回到“地球”的怨恨突然加深。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空旷的旷野上,看不到一丝绿色,映入眼帘。到处都是各种动物的骨头。这些骨头巨大无比,大部分都半埋在黑乎乎的土里。到处都充满了寂静的感觉。
路边不时能看到一些不知名的机器残骸,车身上布满厚厚的锈迹。似乎它们已经被遗弃了一些年了。
王博瑞弯下腰,抓起一把泥土,小心翼翼地在手指间摩擦,然后送到鼻尖去闻。
我手里的黑土就像一条旧下水道,完全没有地球土壤特有的味道。冲进我鼻尖的是一股说不出的怪味,令人作呕。
难怪这片土地上没有树木生长,而且被污染成这样。王博瑞我不认为有什么树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
王博瑞就一个人,在路上走走停停,然后认准方向,再小心翼翼的走过一些危险的区域。
他精神高度紧绷,仔细观察周围环境。这个区域可能不适合植物生长,但是动物,怪物,甚至人类强盗都不包括在内。
在这个身体的记忆深处,对这些物种有一种本能的恐惧。
为了壮胆,王博瑞在路边捡了一根弯曲的动物腿骨,紧紧握在手里,嘴里哼着一首已经跑调的曲子。他当然不会承认这样的环境太压抑,他害怕。
提心吊胆地走了三四个小时,王博瑞终于看到了他的“家”——由铁皮、生锈的铁丝、树枝、动物骨头,以及许多无名的废旧工业废料堆砌而成的窝棚。
这样的窝棚有十几个,都是随意连接,覆盖着前方山口的背风面。
路口最近的窝棚前,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她低着头专注地忙碌着。王博瑞太远了,看不到她在忙什么。
“妈妈,我回来了!”王博瑞我从远处喊了出来。
要叫一个陌生女人妈妈,王博瑞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没有抵抗力。
在我的记忆里,我胆小卑微,被这个强悍的女人小心翼翼的呵护着,一直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
对于这么伟大的女人,王博瑞没有任何拒绝的想法。
他快步上前,拉着他的手迎着他的母亲,赶紧说:“妈妈,我回来了,我小学请了几天假!”
“好了好了,回来就好!孩子们,你们放学累吗?走了这么长的路,你饿了。请找个地方坐下来乘凉,我给你做你爱吃的瓜和土豆。”
说完,那个仿佛被一阵风吹倒的瘦弱女子转身进了窝棚,拿出一只耳朵坏了的小铁锅,放在一个小石锅上。
然后他转身进了窝棚,从床下锈迹斑斑的铁箱里抽出两根拳头大小的黑色植物茎,放在一个小盆里,抬出一个小桶,小心翼翼地往盆里倒了些水。
做完这一切后,她似乎很开心。她从个人的皮包里掏出镰刀,点了一把火,对王博瑞说:“宝贝,你爸爸和他们一起出去打猎了。今晚回来。运气好的话,今晚会有肉汤喝。”
“爸爸和谁去山里打猎了?”
拾荒者不喜欢大森林,因为里面有太多致命的东西,但他们不得不依靠森林生存。尤其是在山里打猎,每次都充满了危险。
"他和陈还有以及村里的一些年轻人."
王博瑞令人惊讶的是,根据这具尸体的记忆,李并不是石头村的人,他在另一个聚居地——泥湾村。他又刻薄又恶毒,很不喜欢他。
没想到我爸和他一起走。恐怕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宝贝,李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火,但他还能用三次,所以他叫石头村的年轻人一起去山里打猎。那是你父亲去的时候。已经两天了。”
王博瑞的妈妈一边嘟囔着,一边找了些干树枝扔进了炉子里。不一会儿,橘红色的火焰噼啪作响,开始舔锅底。
火?
王博瑞稍微停顿了一下。这是什么意思?他的记忆里没有关于这个东西的描述。这个我该怎么回答?
好在我自己的妈妈显然没有注意到这里。她自言自语道:“前几天黑诺山的那些人来我们石头村的泉水闹事,后来我们把他们打跑了。他们不敢去泥湾村,也不敢去。嘿,你能给你妈妈讲讲你们学校的情况吗?”
完了,这话该怎么说?王博瑞一颗紧绷的心。
我还没去过学校。我必须在现场编造一个吗?谁知道这个世界的学校是什么样的!
就在王博瑞官司缠身的时候,她的窝棚旁边走出来一个大概十七八岁的女孩。
“小丽姐姐,我回来了!”王博瑞喊出了女孩的名字。
“嘿,嘿,是肖睿。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女孩后退了两步,然后跑了上来,像一只轻盈的蝴蝶一样跳跃着,跳过了几道防护线,来到王博瑞的面前,装作大人的样子,拍了拍王博瑞的肩膀:
“啧啧啧,小稀罕物,你怎么过的?你是怎么变瘦的?政府里的日子不好过吗?有没有人欺负你?”
呵呵呵——我今天刚出院,你觉得怎么样?
“哈哈哈,晓丽姐姐,你在说什么?杜甫的生活一定很好。那里的人很和谐。没人欺负我。别想了。”
“那我就放心了。等你将来发了财,就带着石头村的人都去京城住,哈哈哈。”
“那是必须的!”
唉,要不是荒地,生活环境真的很差,我也不会去所谓的大都市生活。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城市里无形的阶级枷锁已经把外面的拾荒者锁在了社会底层。
如果你真的去了杜甫,也许连最后的自由都失去了。
看着眼前这个衣衫满布补丁、满脸憧憬的姑娘,王博瑞不忍戳破她的幻想:“小丽姐,我以后要是发展了,一定要好好照顾整个石头村!”
“哈哈哈哈,小哥哥王博瑞最厉害,姐姐回来了。请记得以后和我一起玩。”
说完,她像一只矫健的小鹿,轻轻一跃,她回到了自己的窝棚。
“小浩,如果你有小丽,不希望我当妈妈了吗?要不要我帮你说说媒体,哈哈。”静静地坐在英边上的母亲突然开口取笑她。
“妈妈~别胡说八道。我还年轻。而且,我娶媳妇是为了照顾你。如果我结婚了,我会和我母亲断绝关系。我和那些在旷野游荡的野兽有什么区别?”王博瑞赶紧。
“好好好,我家豪娃是最体贴人的,又孝顺,好了,不说给我妈听了,快来尝尝,这瓜土豆能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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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即将来临。我父亲打猎回来已经三天了。王博瑞有种莫名的烦躁感。
今晚的月亮很大,天空中被一大口啃过的巨大“月亮”散发着柔和的白光,把大地照得一片苍白。
王博瑞坐在他窝棚门口的一块大石头上,身旁,是一堆火苗不大但浓烟滚滚的篝火。
这是王博瑞故意这样火的。在我的地方,很少有大型动物。然而,筷子尖大小的花蚊是晚上最讨厌的。
它们成群结队,发出令人不安的嗡嗡声。当他们看到一个活着的生物,他们立即扑向它。只要被咬,就会出现一个汤圆大小的红色疙瘩,又痒又疼。
但是这种蚊子怕烟。只要周围有烟火,他们就不敢这么放肆。正因为如此,王博瑞晚上才敢一个人坐在外面。
妈妈已经睡了,这是王博瑞强烈要求的。她比较瘦,如果非要熬夜,身体会垮得更快。
这是王博瑞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夜,一系列的变故让王博瑞的神经高度紧张。显然,经过长途跋涉,身体已经在挣扎了。
然而,他的精神警觉性使他很难入睡,他需要找到一些额外的事情来分散身体负荷带来的疼痛。正好,你可以看看叔叔偷偷留给自己的小盒子。
王博瑞突然站起来,看了看四周,确认安全后,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个小盒子。
木头做的小盒子,半个手掌大小,做工粗糙。
王博瑞带着好奇,我果断打开了箱子,借着天上皎洁的月光,王博瑞我看清了箱子里面的物品。
手指大小的椭圆形晶体,有无数不规则的部分。水晶的四面在月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迷人的光芒。
“嘶——这是什么宝石?”
王博瑞深吸一口气。你在地球上的生活虽然稳定,但离珠宝这种奢侈品还是有点远。
最多是羡慕珠宝店橱窗里那些价格天文数字的宝贝。我从没想过我自己能触摸到它们。
没想到,人间未了的心愿居然在另一个世界的第一天实现了?
不会是玻璃吧?
就像所罗门的宝藏一样,因为技术或者认知的差异,每一件产品的玻璃在所罗门眼里的价值都远远超过黄金。
王博瑞伸出手来,小心翼翼地把这颗小“宝石”拿出来仔细看看。
当他的指尖接触到水晶时,王博瑞他胸前的青黑色印记突然变得滚烫。
害怕,他迅速脱下外套。借着月光,王博瑞惊讶地发现,自己胸前的种子印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