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幽静的山路,来到了当初已经回京的仙云镇。小镇还是那个样子,并没有因为那晚发生的事情而改变,但是当他去看发生的地方时,已经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看来那几个人做事还挺认真的,没留下什么蛛丝马迹”凌御轩左右看了看,说道。
知道在这里得不到任何线索,我就离开了,来到了满是人的小镇。果然如其名,宾客如云,我选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下。
酒保目光锐利地跑过来问:“客官,您想吃什么菜?店虽小,却很好吃。”。
凌御轩挑挑眉毛,“专业?我想尝尝你们的招牌菜?”
店员马上介绍道:“这家店的特色菜是刘师傅做的扒鸡,还有醋溜白菜...这些都是我们的特色!”
“我们先来点扒鸡、醋和卷心菜吧……”他说,用眼睛看着楼下。这如画的风景不就是小桥流水吗?古朴的小桥流水潺潺,河水清澈。可以看到鱼儿在河里玩耍,好开心。
菜上得很快,看着眼前的美味,口水流了一地。好多天没吃好饭,之前还得草草解决。但我不会忘记,你饿久了不能吃太多油腻的食物,要酒保送一碗米粥来吃。饭吃到一半,隔壁传来一阵吵闹声。我抬起头,低头继续吃饭,一路看,四面听。
吃完饭,看我伤的药不多了,这种伤得买点药。毕竟自己包扎这么多天,比不上专业医生。我必须先养伤,然后才能赶回北京。我下定决心住满房子,交了押金,出去找药店,顺便去看看这个闲云小镇的风景。
问路人找了一家同济药店。看病的人熙熙攘攘。医生摸了摸他的脉搏,看上去有点担心。他捋了捋山羊胡,叹道:“儿子的脉搏弱而有力,一定是内伤极重,导致气血不稳。此外,多日未得到妥善治疗。有点麻烦。我先开点缓解气血的药。
“我不想去那么麻烦,随便抓点能稳定伤势的药就行了。你这里有吗?”
“是的,有,但这对公子的身体很有害。我觉得还是没必要,”他说着,开始包扎创伤。
“我要这药,麻烦医生给我配一下!”
说罢,医生叹了口气,给凌御轩开了点药,拿了药,走出药店,沿着河边走,思绪却从这里飘走了。
另一边,风影暗卫已经找到了山洞,当他得知小王子还活着的时候,立刻给皇帝去信报了平安。得到消息的皇帝也放下了心。最近法庭上的事情越来越多,麻烦也越来越大。现在他知道弟弟没事了,可以专心处理政事了。
风影暗卫沿着隧道来到了石屋,却没有看到小王子,他也出不去,只好回到最近的闲云镇,看看能不能找到小王子的踪迹。
凌御轩听着远处传来的琴声,我寻着声音,来到了小湖。时间不早也不晚,就在太阳落山的时候。弹钢琴的是一个少女,蒙着面纱,弯弯的柳叶眉,一双没有任何杂质的美眸,清澈却深不见底。肤色晶莹如玉,乌黑的长发垂肩,泛着微弱的光,被风吹动。身材挺美挺高,说不上优雅风尘,仿佛天人合一。身上的灵气逼人,火红色的阳光打在琴身上,水面波光粼粼,就像天上的星星。这是一幅画中的美丽女子。虽然看不到她的真面目,但能感受到她现在弹琴的心境,安静,从容,不羁,不打扰她。她坐在一旁,静静地听她弹奏音乐,看着自己的手,在钢琴上灵活地舞蹈。
唱到最后,凌御轩抬起头,撞上了她狡黠的眼神。她微微一怔,点了点头。她起身放好了古琴。因为着急,面纱被古琴钩住,掉了下来。凌御轩黑色的瞳孔里映出一张绝色的脸,她慌忙拿起面纱,转身离去。
一个人呆着凌御轩一个人坐在湖边,看着夕阳,感受着湖边吹来的微风,单纯的躺在草地上看着天空,这样的生活在过去的生活中简直是奢望,而现在你可以享受了。
夜快到了,人还是不想动。看着夜空和星星,上辈子的夜空怎么会没有这么美呢?
起身,准备回客栈,一路传来人们的喊叫声,路边的大排档满地都是,模糊的记忆中似乎有这样的场景。三个小男孩偷偷跑出家门,来到外面的市场。他们很少出门,对外面的世界感觉很新鲜,都开心的跑跳着。那时候路边也有很多大排档,他们在大排档开心地笑着打耳光。
“其实这个王子还是很幸福的。”凌御轩淡淡地说道。
想到这里,他更有把握好好过这具身体,感受一个家庭的温暖。他回到客栈,洗了个澡,很快就睡着了。他睡觉的时候自然醒了,这让他有点吃惊。他早上醒得很早。今天,他睡得很踏实。吃完早饭,他跟酒保说煎了药,昨天突然想去小湖边走走。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可能会遇到那个弹钢琴的女生。早上还有几颗露珠没有蒸发,是温热的。
后面有人上来,没理。直到那人走近,余香传入鼻腔,那人说话了。
“为什么儿子早上独自来到湖边?他心里有事,扰乱了儿子的心情。”
乍一看,确实是昨天弹钢琴的那个女人。出于好奇,她问:“那个女孩为什么来这里?是因为她的心。”
女孩笑着说:“公子没意思。我的小女儿叫霓裳。昨天,我在这里弹钢琴。看到公子在旁边,我好像听懂了小女孩的琴声。我想知道公子今天会不会再来。早上看到这美景,就出来散步了。没想到公子会在这里。看来我们真的有缘。”
听她叽叽喳喳,我就想:“这小姑娘看起来挺聪明的。她为什么不看对方好坏就说出自己的名字?”
“我是於陵,我很幸运认识这个女孩。”
“那我就叫你凌哥哥,可以吗?”
“是的。”
凌御轩来到这里的人几乎不与人交谈,很少有人见面。霓裳仿佛是第一个主动找他说话的人,会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不排斥这种感觉。她的眼神让人很安心,很放松,所以没有拒绝她。他们边走边谈,早晨的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凌大哥,你住在哪里,你一个人吗?我也是个人。以前没出过门,一直和师傅大师兄住在一起,所以也很向往外面的世界。凌师兄,能带我去玩吗?”
“你问了这么多问题,你想让我先回答哪一个?凌哥,我住的离这里很远。我和很多人一起出来,但是他们回不去了。他们只能呆在这里。如果以后我有时间,我会带你出去走走。现在事情多,没时间陪你。”凌御轩说完,我也愣住了。为什么我告诉她这么多?
“凌哥哥,你一定要说话算数。有时间的话,你应该和我一起玩,去全国各地旅游。不要食言。”伸出手指,“胡克,你不能反悔!”看着这么幼稚的打扮,凌御轩笑得眼花缭乱。
凌御轩他感觉到空气中有些不对劲,就对霓裳说:“好吧,你先回去,我一个人走一会儿。”
话还没说完,一群黑衣人出现在他们附近,散发出一股阴森的杀气。黑衣人傲慢地说:“想去?今天不要逃避任何人。你小子的命真大。你没有摔死在这么高的悬崖上。今天我让你彻底死在这里。”
“如果你想要我的命,先留下你的命。”凌御轩眼底是他们看不到的凶色。
看着这群黑衣人,我不确定我能赢。如果我没有受伤,这些人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很容易就能解决。关键是现在内伤这么严重,解决这些男人还是很困难的。还有一个新娘,想着怎么突破,为的就是躲过这一次。
黑衣男子已经开始战斗了。凌御轩他只能拔出藏在腰间的匕首,把衣服往后推。黑衣男子看着他的动作,笑道:“你要跟我们打,那就是找死。”
“哼,没有内力,不代表没有杀你的能力!”
没有内力,我没有忘记上辈子学的东西。我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机会。我没有退缩,而是来到了他们的人群中。一举一动都是恶意的,一招毙命,而且准确无误。全在嗓子里,仿佛回到了舔血的日子。身上的杀气越来越重,心中的怒火全部发泄出来。虽然我在这个时代重生了,但是我的内心还是感到了很多的焦虑和彷徨,觉得很奇怪。
转身,匕首再次划过黑衣男子的咽喉,黑衣男子的刀也刺入了他的腹部。已经来不及躲避了,只好选择这种双输的方法。最后一个黑衣人想跑,匕首一甩,贺嚓准确地扎进了那人的背心。周围都是死人,满地都是血。他们有些不敢相信。看着血,/[凌御轩有点晕,转头看那件衣服。我站在那里,也在想这件事。乳臭未干的小女孩哪里看到这么血腥的一幕?她看着自己满身是血,其中一些是黑衣人,就这样吧。不要吓她摇头。我在河边洗了手,顺便洗了血,直接回到客栈,简单包扎了伤口,收拾好东西,买了一匹马,骑马出了仙云镇。
凌御轩前脚刚走,冯英就到了他下榻的客栈。他打算留下来。看到账本上有小的名字,马上问老板:“这位姓凌的客人现在还住在店里吗?”
老板也是老手。知道这些人看起来很复杂,他回答说:“我只是离开我的房间,买了一匹马,出城了。”
风一听,马上叫人出城去找。湖边的裙子看着那么多死人,当时我有点害怕。毕竟我出来这么久了,还没见过这么多人死。除了瘟疫,当时心里有点接受不了。刚刚和凌哥有说有笑,一眨眼就变得那么血腥残忍。但转念一想,凌哥也是在保护我,保护我自己。他们都是坏人。如果他们不死,我们也会死。这是自我保护的正常行为。对,就是这样。等她自己清醒过来的时候,她口中的灵哥早就不见了,正在湖边焦急的寻找。
“凌哥哥,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