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平线上,太阳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凶猛,它的光芒慢慢变成了柔和的橘黄色,天空红如火。群山连绵,半明半暗之间,山中的云朵升起,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淡淡的微红。在连绵不断的山峰中,坐落着一座小镇。
日落时分,整个小镇仿佛披上了一层橘红色的薄纱,晚风吹过,静谧而舒适。
“林弈,你又要偷懒去哪?今天的柴火不劈,下个月的工资就拿不到。我这里不养废物!”
在一家小客栈门前,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正一手撑起身子,一手指着一名少年,大声呵斥着。这个女人和普通女人不一样。首先,她的长相并不讨人喜欢。她宽阔的额头,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透露出她是一个聪明的人,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嘴唇。女人,尤其是美女,唇香如樱花,吐气如兰。
但是在这个女人面前,无论你怎么想,都不会多一点赞美。一双厚嘴唇像熏香肠,不仅厚,而且狭长。如果就这样,就算了,但是这个女人的嘴唇红如血,是最不能接受的。
再说这个女人的身材,就算是七尺男儿也会觉得丢人。她比一般男人高,如果很壮,勉强能接受。然而,这个女人并不强壮,而是肥胖。她虽然不像肉丸子那么胖,但是脸上全是肥肉,漂亮的丝绸衣服也很臃肿。
这个女人爱打扮,头上戴着许多珍珠和玉饰,一袭大红绣花裙,肩上披着一件精美的雪丝狐皮,看上去十分奢华。
不过这件衣服如果穿在美女身上,肯定会增加不少气质和魅力,但是穿在这个女人身上却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林弈,别以为我是混蛋吃饭的地方。想入不敷出,可以去南街胡同的乞丐窝。在这里,你只有老老实实干活,否则,我吃肉你连汤都喝不上!”
女人的嘴不停地开合,露出带着肉屑的牙齿,嘴巴在飞。她看着一个大概十六七岁的男孩,不停地骂他。一张满是肥肉的脸显得傲慢。
“喂,老板,你在说什么?有你在,我怎敢偷懒?刚才我不在是因为有个客人要用热水,我们客栈的热水刚好用完了,我就去烧了点热水,肯定不是偷懒。”
被这个女人变成林弈的少年看着面前魁梧的女人,眉头一皱,一点点无声地后退,避开他们的气息。然后他笑了,用谄媚的眼神看着面前的女人,开心的笑了,没有因为女人的训斥而有任何不满。
少年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粗布上衣,身材看起来略显单薄,但光膀子上的肌肉看起来棱角分明,很有力量。一头乌黑的长发被一块灰色的布随意扎起来,看起来很随意。一张略带稚气的脸,不算帅,但也不一般。它看起来阳光明媚,令人愉快。
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眼神平静又带着淡淡的笑意,嘴角时不时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他看起来像一只狐狸。他的身材不高,但也不算矮,但与眼前的魁梧女子相差甚远。
“而且,有我们镇上漂亮大方的老板,谁敢在这里偷懒,哪怕工作慢了一点,那也完全是因为你迷人的魅力,而不是因为我们想偷懒。”
向女子解释后,名为林弈的少年慢慢走近女子,看着女子,脸上带着微笑。他的眼神看起来清澈而真诚,仿佛他的赞美完全发自内心,没有丝毫虚假。
“林弈,别忽悠我了。你再好,夸我也没用。我不买!”
听到少年的话,女人的眼睛瞪得老大。虽然最强说她不会买,但是她脸上慢慢出现的笑容和眼神出卖了她。
“哼,今天就算了,林弈。如果下次我看到你偷懒,你就收拾东西走人吧!”
女人说,还没等那个叫林弈的男孩说话,她就直接去了这家客栈的内堂。
“我怎么敢偷懒,丈母娘!”
听到这个女人的话,这个叫林弈的少年连忙弯腰陪笑,一脸的憨厚老实。直到他看到这个女人进入大厅,少年脸上的笑容才慢慢消失,他轻轻呼出一口气,伸出手抹了抹额头,仿佛在抹不存在的汗珠。
偷偷的朝着大厅的方向撇了撇嘴,年轻人快步的向后院走去。在后院的小空地上,有一堆小山一样的木头,等着年轻人把它们劈成细长的柴火。
男孩拿起旁边的一把短斧,拿起一块木头,不停地劈着。这个砍柴的小子叫林弈,是这家客栈的哥们。这家客栈叫傅贵客栈,是姚宣镇的一家小客栈。
名字虽然俗气,但和他们老板的名字一样。这家富贵客栈的老板叫钱,刚才那个女人是,钱的老婆。
名气是个好名字,但人不是好人。
刚才那个女人陈玉娇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娘。她彪悍的性格和蛮横的脾气在整个瑶轩镇都是很出名的,而钱怕老婆,在整个瑶轩镇也是尽人皆知的。因此,钱虽然是客栈的老板,但决定权和管理权都在手里。因此,自然是不会客气到林弈他们客栈的哥们儿,还有陈。
不过,林弈这个人也是有眼色,能说会道的。林玉娇每次闹事都能给出合理的借口,再加上一阵甜言蜜语,林弈总能应付陈玉娇。
但是,对于林弈来说,每天都有更多的烦恼。他的任务就是整天砍客栈需要的柴火,这是最累最难受的地方。你能想象一个16岁的少年每天砍一千斤柴火吗?一个成熟的成年男子几乎不可能一天劈完一千斤柴火,但对于现在林弈,一天劈完一千斤柴火还是有可能的,无非就是有点累。
从十五岁开始,林弈就一直在这家有钱人的客栈当服务员。对于在这里工作了两年的他来说,每天不仅要面对陈玉娇的刁民,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客人,这也让林弈变得世故而圆滑。
很快,时间慢慢过去,天边的夕阳渐渐靠近地平线。林弈它已经劈了近半个小时的柴了。一般人似乎很难劈开坚硬的铁松,但是林弈却很简单。地上全是小山一样的柴火,都是砍过的,每根柴火大概有手腕粗,一尺长。你会发现,这些柴火都是顺着木材纹理劈开的,纹理清晰,没有任何破损的痕迹,每根柴火的长度和宽度都出奇的均匀,几乎一模一样。
“哦,终于完成了。现在那虎妞应该没话说了!”
放下斧头,林弈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和木屑,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深吸了一口气,看了一眼门口,吐了一口无言的东西。
“林弈,今天砍完了吗?如果你还没切完,那就不要回家。你什么时候砍完再回去?”
话音刚落这里林弈,似乎有人形泰坦的悍妇陈玉娇大步穿过后院的大门。每走一步,地面似乎都在震动,声音在人到来之前已经到了。
“哈哈,老板娘,你来了!”
一见陈玉娇,林弈马上换上笑脸,走过去把陈玉娇迎了进来,指着我面前堆得整整齐齐的一堆柴火:“老板,我已经把所有的柴火都劈好了。你还担心我的工作吗?”
“哼,你小子今天干得不错,我妈也不是无理取闹。你现在可以回去,明天早点来!”
看到眼前整齐堆放的柴堆,陈玉娇挤在肥肉里的小眼睛露出了几分失望,轻哼一声,瞥了林弈一眼,慢慢说了一个字。
“呵呵,谢谢你,女婿。你放心,我明天会早点来。”
听到陈玉娇的话,林弈脸上的笑容突然更加灿烂了。看着眼前的冷悍妇,林弈知道自己一天的劳累终于结束了。
“既然如此,我就先回去了!”向陈玉娇微微鞠躬,林弈笑着说,但林玉娇没有说话。林弈这才走出客栈。
“哼,臭小子,你今天完成了我妈的要求,不然你这个月的工资就不要了。”
见林弈出了客栈,只是自顾自的嘟囔了一句,便扭着庞大的身躯进了客栈的大厅,等会儿她就要和她的男人有大做作的动作了,免得钱有事而跑到镇东去,不过她知道镇东的绿柳巷里有很多寡妇。
林弈听说过的这个想法,他的反应是在心里为钱默哀。一想到庞大的身躯压在钱又矮又瘦的身上,林弈不禁感到一阵寒意。
天边被夕阳渲染,青石地面仿佛铺上了一层橘黄色的地毯。街道两旁的叫卖声已经渐行渐远,消失在街角的地平线里。
晚风习习,带来凉意,驱散一天的炎热,减轻人的疲劳。
这时林弈走到了镇子的东边,因为他的住处就在这里,离傅贵客栈有点远。路上买了个烧鸡,林弈慢慢往我的地方走。姚宣镇不大,但全镇有5000多人。小镇并不繁华,但绝对不穷。小桥流水,红砖青石。看起来是一个特别沉闷舒适的小镇。路上很多人看到林弈都会跟他说几句话,林弈也会笑着打招呼。可见这个镇上的居民都认识林弈,对他的好感度也很高。
走了一柱香,林弈来到了我家,这里是小镇的最东边。在小镇主干道的尽头,一条碎石小路通向小镇边缘的一座山峰。在石子路的尽头,一棵粗壮的榕树迎风而立。榕树下是一间简陋的木屋。木屋不大,但有两层。然而,这座木屋似乎有些年头了。
而这个木屋就是林弈的住所。
“汪汪……”
一只狗在木屋旁边的榕树下吠叫。看到林弈慢慢走过来,一只白狗兴奋的叫了两声,然后快速的跑向林弈。白狗跑到林弈面前,用头蹭林弈的腿。他毛茸茸的尾巴不停地抖动,看起来非常兴奋。
“好了,白烨,等快点,我们回家吧!”
看到眼前的白狗,林弈伸手摸了摸白狗的头,笑了笑,然后向木屋走去。
听到林弈,被林弈称为白夜的狗轻呼了一声,然后慢慢跟了过来林弈。
很快,林弈走到木屋前的大榕树下,抬头看着几十米高的茂盛榕树,突然撇了撇嘴,吹了一声口哨!吹完口哨,林弈笑了笑,然后放下买来的烧鸡,懒洋洋地靠在榕树下。这时,一只黑色的小鸟落在林弈的肩膀上。
这种黑色的鸟大约有手掌大小,长着黑色光滑的羽毛。两只黝黑的小爪子紧紧地抓着林弈肩膀上的衣服,一双深红色的小眼睛转过来上下打量林弈,然后用它尖尖的喙在耳朵上轻轻啄林弈。
这只鸟在任何方面都是一只普通的乌鸦。如果真的要找和普通乌鸦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这只乌鸦的眼睛是亮红色的。
感受着小鸟的动作,林弈只是笑了笑,然后用手指轻轻拍了一下小鸟的头,笑道:“你这个小家伙,我说怎么没看到你。原来是在树上。它不会又筑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