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穿着黑色长裙走在街上,不怕路上那些时尚达人认出我,只是觉得有点麻烦。没有目的地,没有依恋,没有熟悉的臂膀让我依靠。这就是我这些年的生活。也许是老天可怜我,在专业上有所建树。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我觉得离开这里是一个遥远的地方。原来卡夫卡当时也有同感,骑着马去一个他不知道的遥远的地方。我不擅长文学创作,但我会写一些文字来表达我平日的感受,矫情的,伤感的。“这一刻,我突然发现,我一直在寻找的人,就是你。”这句话是我开始写的第一句话,也是我深爱的一句话。
我开始喜欢成龙的歌,可能是因为他每写一首新歌,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感觉。我是一个不太懂音乐的人,不明白音乐的重要性,但我知道音乐带给人的是情感色彩,不同的词有不同的解读方式,就像那首《绅士》,是他打动我的一首歌。说实话,我听的时候真的有那种画面,就像恋人离别后重逢。每次听到那个帅气的声音,我的心都会平静下来。其实他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但他甚至为了音乐去商业支持唱片。如果有一天他也是这样,那我觉得这个男人值得我一辈子。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我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言自语。偶尔会觉得阿三的叶子好感人,会让人想起初恋的感觉,但是我的初恋还是他,没有别人。韩愈经常在一个月的某个时候想起她的初恋。她说那个男人是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最后我也不想知道她为什么分开。我只是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这段感情一定很美好。人们渴望美好的爱情,当然,人们也相信总有一天会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
《错爱》最近在某电视台播出。我喜欢这个故事。一个热爱音乐的女孩背着吉他四处旅行,经历了亲情,友情,甚至爱情,但为了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离开了自己爱的人。这种爱是痛苦的,但我又能怎么办呢?他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我,至今没有回来。“你在哪里?有人找你。”韩愈简讯叹了口气,去了乡下。高三了,对什么都有不同的看法。我会阻止我的同学谈恋爱。说实话,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学长,我喜欢你。”但是,我的长相在大学里还是很受欢迎的。很多男生会在当天向我表白,手上的花束也是我最喜欢的,但是他们不知道比起玫瑰,我更喜欢在乡下种玫瑰的感觉,因为有归属感。
银色的阿斯顿马丁停在女生宿舍门口,宿舍的女生都幻想着车里的男人会下来叫他的名字,然后和他一起上车去别的地方,但这毕竟是幻想,不是现实。我喜欢这辆车不是因为它属于他,而是因为这款车让我想起了他。这辆车是限量版的,只有他拥有。我记得当他告诉我,这只是一个打赌,我的朋友输了。当他从车上下来时,那副古驰太阳镜格外耀眼。对时尚有一定研究,在时尚界也有一定地位。他淡定如淡水,一点也不突兀,却又那么自然。手随意垂下,眼神不带任何感情,却很动人。戴上墨镜更是看不清他眼中的东西,就像一尊孤傲的雕像,一幅美丽的图画。总之绝对不是一个人能有的脸。
我站在后面,看到是他,不知道怎么办。我无数次想过见面,或者再见,但这次我没有猜中。为什么?我知道你我一见钟情,但你说不是,我原谅你说的不对。都说每次的离别都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我不明白,也不打算明白。没有固定答案的问题我一般不回答,因为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没必要追求独一无二。能遇见你是一种缘分,爱上你更是一种深情。我们用彼此对爱情的渴望来度过青春,我们可以像水一样经历青春的起起落落。
“说实话,我不这么认为。”我不在乎他说了什么。我走过去环住他的腰,泪水开始蔓延。我听着他心跳的声音,突然觉得特别安心。他把我抱在怀里,国内没有娱乐。如果有,我不敢揭发他。韩愈在二楼刚想叫我,就看见我和他在宿舍楼下。他摇摇头,把手机放进口袋,下楼去了。“死猫,你这么久才回来。”我不知道这八年是怎么度过的。也许每天看着他的照片就能睡得这么安稳。每次我起床,韩愈都会问我,我一直在谈论的那个人是谁。她有点羡慕我能天天梦到他。他看着怀里的女人。八年过去了,她长大了,越来越有女人味了,但在她面前还是个讨糖吃的孩子。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最后一句可能是因为嗓子的原因不能再唱了,可能是因为心里再也忍不住感慨了。我也自己读书写信,自己推心置腹的谈话。破涕为笑,其实站在我面前抱着我的男人,一直都是我最爱的人,不管是男是女,只有他一个。韩愈站在后面,看着这两个人。男朋友没告诉她,她有点生气,但她也知道我为什么拒绝追求者。原来这个人是存在的。“欺负我单身是吧?”我只是笑笑。事实上,韩愈并不是单身。毕竟学生会主席还是喜欢她的,只是她不想和他在一起。我不知道她口是心非。女人都是恶毒的物种。
伦敦街头一个戴着范思哲墨镜的女人背着吉他看着远方,不知道自己该在哪里停下来,或者在哪里找到自己的音乐梦想。也许她因为墨镜看不清楚自己眼睛里能读到什么,但那种眼神一定是难受的,她的内心其实是很脆弱的,但她一定要用宽容的心去对待这个曾经击碎她梦想的世界。Cut,导演叫了暂停,这首轻松过关,但她的思绪早已飞得远远的,她把吉他放在一边,坐在扶手椅上。她想回家,回到中国,但她的工作关系必须留在这里。虽然她的国籍是英国,但她仍然喜欢中国。这是《错爱》的续集,释放毒药,这是下一个故事。她还和英演了一场感情戏。当然也没有太亲密的场面,不然泽肯定会杀了英,不过我觉得我姐也会杀了陆。毕竟是男朋友和别的女人的亲密行为。
“你没事吧?”当然,卢认得嬴,摇摇头,叹了口气。像她这样的女孩应该不会被任何人喜欢。不是她不够漂亮吸引人,而是因为她的性格,这在娱乐圈很少见,导致对那些潜规则的排斥。她不是那种女艺人,而是明显可以靠颜值和实力的人。嬴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想什么。说实话,如果她不是泽的妹妹,她早就爱上她了。可惜泽有明文规定,不许碰她。“要女朋友就赶紧去。”陆这辈子最讨厌这种人,说话不算数。她喜欢单纯的男人。代理人正在谈论下一次旅行。她不只是在英国拍戏,还有其他一些节目或者采访等着她。
说实话这样的他应该能打动很多女生,甚至是女人,就连韩钰也不例外,更何况他还是她心中的老公。我想这个时候的男生宿舍一定会阴森森的,毕竟大家心目中的女神突然有了男朋友,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的。“好的,下课给我打电话。”不久前,罗刚给他送来一叠材料,要他回公司一趟。说实话,这些设计稿不错,但也有值得修改的地方。我点点头,看着他的阿斯顿马丁,离开了。于涵很认真的跟我说了一句话,他的本意大概是想好好待他。看着他的手经过的方向,他不禁扬起了嘴角。原来宇翰早就发现了他的身份,会自己好好待他。
我姐姐打电话给我。她说大学一点都不好玩。我只是笑笑。年纪还小的她怎么可能懂大学?她高中刚毕业,考上好大学,怎么会知道这一切?我心平气和的告诉她,但是我也知道这个女生什么时候可以这样,只有在他面前才能保持淑女的样子。“我又跟英说了。”每次我都用这句话来压她,而她也每次都受益。事实上,她关心英。英走的时候当着我的面骂了他,但我明白这样说更痛苦。挂了电话,准备上课。我和韩愈不在同一个系,但我们是四年的室友。设计课照常上,我也只是把脑子里的想法画在纸上,或者看看之前做的作品样本。我突然觉得这一刻感觉不像一家人。我和我姐姐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了。我舅舅是我家唯一的亲人,但他一直经营着我妈留下的红酒产业。值得欣慰的是,那些红酒这么多年都没有变质,我妈留下的职业道德也没有变。
19楼天宇总裁办公室,电梯里传来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红酒洒了一地,但坐在转椅上的男人看也没看继续签署最近的合同和资料。天宇的人什么都不怕,除了总裁哪天心情不好会当场炒了你,所以在天宇做事一定要小心。助理打扫了地板上的所有东西,然后离开了,把他一个人留在了办公室。其实在他身边工作很简单,拖地打扫卫生就行,因为他只需要一个秘书,其余的还是杂工。罗跟了他七八年,他的习惯基本能理解八九不离十,但光是这点红酒还是不能完全合他心意。他起身看着落叶窗外的建筑,拨通了一个电话给洛溪,会议五分钟后召开。
他一个人坐在会议室中央,背对着门,看着大屏幕上的稿子和草稿皱着眉头,基本上不到五分钟就齐了。他示意罗和开始,这次会议也谈了一些利润和未来发展方向,但员工们没想到他会提起这个。"对下周的慈善晚会有什么建议吗?"仍然背对着所有人。说实话,不是他长得丑,而是他没必要让他们看到这个样子,会议没法进行下去。下周是天宇一年一度的慈善晚会。杂志周刊每年都会邀请很多当红明星和时尚达人。今年似乎有所不同。“让安吉尔来吧。”留下这句话,他并不知道天使就是我,而是想让那些员工试一试,看能不能讨好我,而不是自己出面。一方面可以看到员工是否胜任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我有没有新的作品。
给他发了短信后,助理打电话给我,说我要去慈善晚会。我不假思索地拒绝了。如果早知道是他公司的聚会,肯定会这样,不过那是后话了。慢慢从教室下来,偶尔会碰到一些熟人。奇怪的是,今天很少有男生来表白,有的只是早上的那些。但是我很庆幸,不然又会难过,就像我遇到感情问题的时候一样。银色的阿斯顿·马丁停在民族大门口,他双手插在口袋里靠在车上,连民族女教师都被吸引了。学院后墙的男生宿舍,后面都是猫。他们想看看女神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没想到。“等待一个美丽的女人。”他笑了。这是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离开她。当他第一次回到英国时,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冷血动物。这张帅气的脸一直都是冷冷的。
“好吧,我们走吧。”这不是间接说我是美女吗?虽然我自己不这么认为,但是我能看到这么多人追我,说明我还是挺漂亮的。他很久没给我开门了。好像是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毕竟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不懂得爱对方,甚至不懂得爱自己。看着他的侧脸,突然觉得身边有这样一个男人很幸福。方向盘上的手很好看,左手小指上的尾环还是复古的。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经常听于汉说左手小指戴戒指是未婚家庭。我摇摇头,我不相信这些迷信,都是错的。
他怎么可能没注意到坐在副驾驶头上的女孩的心思,看到戒指就往别处驶去了。其实左耳的黑色耳钉一直很惹眼,只是她在那个位置只能看到右耳。说实话,分开这么多年,他和她都变了,也许是因为生活的原因,所以不得不。其实初恋是每个人心里的一个结。阿斯顿·马丁停在零号公馆底层。当我看到他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像我这种人,来了肯定像蚂蚁一样。他知道这个女孩不能进入这个地方。他已经准备好了。“下车。”他拉着我的手,向零公馆对面的西餐厅走去。我忍不住看着他嘴角上扬。原来他是知道的。其实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宝贝进零公馆,不然她心里最纯粹的味道也就散了。
我不知道后来是怎么度过的,但是我觉得很开心,很幸福。我身上的黑大衣有他的味道,能让我安心。黑色只有在夜晚来临的时候,才会全部释放出她的温柔,变回一个优雅迷人的女人。远处的某处,若隐若现,并不浓烈,像是刚挤出来的一点油漆,来不及调整。然后东西方聚集在一起,随便从某个地方开始,迅速向四周扩散。融合渗透后会厚厚的覆盖在夜的怀中,眼中的照片会有一个安静的背景。黑色是夜画的花,夜是黑色编织的蓝花,充满了爱和亲情。一种互相理解,互相珍惜的语言。黑以冷假装坚强,夜以静隐忍苍凉。哪怕是呢喃,也不会掺杂一丝悲伤。总是那么自然,那么心甘情愿。
有些事,我们常常忘不掉。今天的行走,明天的寻找,就像延续昨天的记忆。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暗暗地说,找到那天的那个人,去感受那一天,那一天的感觉。也许是友情,也许是爱情,甚至是一些说不出的小情绪。我们必须一路寻找找到原始来源。找到了又怎样?我只知道找不到就不甘心。我们忍不住踏上明天的路,寻找昨天的一瞬间。
妹妹还没回来,就把外套挂在衣架上,醒目的黑色搭配一些白色外套很显眼。打开电脑就看到了Lolo给我发的信息和对方开出的条件。我只是笑笑,直接让她过去,闭着眼睛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很舒服。天语杂志部门经理都在等Lolo的回应,但他们知道,自从angel出道以来,没有一家公司敢请她。不是她太大去不了,而是这个设计师和别人不一样,那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真的很美。收到Lolo的信后没有什么意外,但是他们最近过得很艰难,无论如何都要请angel来做客,不然饭碗就保不住了。“还有两天,明天就去蹲坑。”导演没有办法和她当面对话。毕竟没有天宇邀请不到的明星或者时尚达人。就连最大的品牌Kevin也出现在好几个杂志上。
每个人的青春,其实都是一本精彩的书,残酷,悲伤,幸运,快乐。想把所有的遗憾都说出来,怎么三言两语说清楚?只是那时候我们以为只要一起喝一杯酒,吃一碗三元的面,就可以天长地久。后来我发现,时间是永恒的敌人,和勇气无关,也和你们牵手多久无关。它可以给人无尽的生命,两个人之间最遥远的距离,让你忘记所有幸福的细节,但你只是记得痛苦是如此难以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