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之外,汝嫣冰冷的脸在这一刻也动了。她强忍住虎口传来的酸麻感,冷声说道:“你怎么还不拔剑?”
夜渐离耸了耸肩,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温柔而不伤害汝嫣的自尊心:“当一把剑出来的时候,你会看到血。为什么一定要带着剑出来?更何况我没有伤害任何人!”
汝嫣握着红色宝剑的手再次颤抖起来。她想了想,深深的看了夜渐离一眼,说:“那么,我可以认为我们可以走了吗?”
当听到他是否能去时,阎罗的眼里也流露出一丝渴望。这个年轻人很糟糕,如果他在这里多呆一会儿,他会感到浑身不舒服。胭脂美眸瞟了一眼夜渐离,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发出声音。刚才盲人指尖上的一片银光消失在指尖。
夜渐离阎罗看了一眼他的恐惧,然后对汝嫣张开他的白牙说:“可以这么说!不过,燕达摩今晚的目标是胭脂姑娘,所以我说的话可能不算数!”说完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当然,这个请不是请自己动手,而是请胭脂说。
夜渐离把弓(类似现代足球)踢给自己。胭脂不得不站起来表明立场,虽然这时她并不想这么做:“公子就是奴家!”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夜渐离,在隐蔽的地方还向夜渐离翘了翘右手的小拇指。
由于这个动作是冲着夜渐离,夜渐离自然就发现了,小指头夜渐离的意思自然就明白了,看到胭脂做出这个动作我不禁笑了:胭脂在众人面前很成熟,但私底下还是那么调皮...
话说到这里,语嫣自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不用夜渐离举手。请自动接近阎罗。抱起阎罗,慢慢走到院子外面。至于红剑,它握在你的左手里。离开医院时,汝嫣突然停了下来。汝嫣转身看着夜渐离,疑惑道:“你为什么放我们走?”虽然还是冷若冰霜,但是从那个问题可以看出,毒小姐教育还是存疑的。
胭脂看了看夜渐离:那意思是你说了算。夜渐离犹豫了一会儿才说:“你不能说是释放。你擅长下毒,这次战斗你根本没用毒!”看到闫妍冰冷的眼神融化了接着说,“更何况我们也不想在此行中捣乱!”
如嫣眼中闪过一道清澈,转身再也没有回头,和阎罗眨眼间消失在院子里。
“你很坦白。恐怕后一种原因才是主导原因!”夜渐离的脑海里突然响起闫妍独特而冰冷的传声。
夜渐离眼里带着淡笑,胭脂自然没发现。但是,毫无疑问,胭脂现在肯定有疑问!
“你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要问奴家吗?”突然院子里只剩下两个人了,胭脂突然说。说完漫不经心地捋着被冬风吹动的头发。这个看似无意的举动,瞬间刻在夜渐离的脑海里。
夜渐离摇摇头,看着天空说:“已经是月尾了,圣女小姐还不困吗?”说完,他打了个哈欠,好像困了。
胭脂娇笑着说:“我还不困。和家人聊一会儿吧!?"说完,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继续说:“月亮在天上的时候,就是文字谈恋爱的时候了!”我看着夜渐离手里血淋淋的剑道说:“我儿子已经服了一个多月了。怎么没见我儿子拔出来?”
夜渐离终于发现女人的烦恼了。女人有很多问题,但还是能让你晕头转向。“哈欠!”夜渐离最后我真的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的说:“剑若出鞘,必见血。这是我的信条!”说完直接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只留下胭脂单薄的身影在瑟瑟的冬风中颤抖。
他对着消失在门外的夜渐离的背影挥了挥拳头,胭脂恶狠狠地说:“一个不知好歹的坏蛋,哼!”说完,我转身跑向我的房间。一声,只留下“嗒嗒”的脚步声在院子里回荡。
…………
一夜无话之后,天亮了。早饭后,他们牵着马又上路了。只是邹思牵马的时候表现得极不自然。那不是废话吗?如果你被别人的魅力迷倒,说了一些出格的话,再遇到他们你会觉得很舒服?当然,胭脂虽然有些调皮孩子的心思,最后还是扔给了邹思一锭五十两银子。但是夜渐离肉疼到极致。为什么?因为胭脂没带银子,所以是夜渐离出的钱。
金陵出发夜渐离的时候,我从胭脂那里得知,死灵寺其实就在天山脚下。如果沙漠里没有沙尘暴,至少要一个月才能到。所以两人只在龙门客栈快速休息了一晚,补充粮仓和水。好在黑风的承重能力很高。于是黑风带了几个水袋,以备不时之需。
夜渐离带着胭脂离开一个小时后,一个白衣女子出现在龙门客栈。那女子直接找到邹思,扔给他五百两银子,问:“昨晚住在A房和B房的两个房客呢?”虽然得到银子的邹思对那个对自己用阿谀奉承的红衣女子十分忌惮,但现在女子不在,再加上银子的诱惑。更何况白衣女子本可以瞬间自尽。虽然女方并没有刻意强调什么,但是异常活跃的邹思自然从女方冰冷的眼神中观察到,如果不说实话,被女方发现,肯定会丢了性命,于是识时务的邹思把一切都说了出来。见白衣女子冷冷地点了点头,邹思继续道:“那姑娘你问对人了。一小时前,他们俩都去了北方。”
那妇人又扔出一锭五十两银子来,冷冷道:“他们带了什么来?告诉他们,这一百两就是你的了!”
当邹看到银子的时候,他的心突然变得更像一朵盛开的花。他笑着说:“他们带了很多水,就这些!”见女子再问也没有什么值得回答的,便不再多费口舌,转身出了龙门客栈,只留下邹师兄一脸谄媚道:“姑娘,走好。欢迎回到龙门客栈!”
不一会儿,邹思听到客栈外面传来一阵马嘶的声音,接着马蹄声响起,越来越小,向北延伸。
且说两人出了龙门客栈马不停蹄地向南方的路途奔去,就这样忙了近一个时辰,两人和两匹马都累了,便找了一个背阴的沙坡坐下,各自拿出怀里的水袋“咕噜咕噜”猛喝,然后轻轻发出舒服的呻吟。
他擦着胭脂额头上白净的手背说:“现在是冬天,可是沙漠里的天气还是和南方的夏天一样热。”
夜渐离我也有同感:“是的,我们还有一个月的路程要在这炎热的沙漠中度过。我说,圣人,这是我第一次来沙漠。你要好好照顾我!”
“哦?要我的奴隶照顾我的儿子?”胭脂听了十分惊讶,却眨着漂亮的大眼睛狡黠道:“你怎么报答奴家?”
“嘿嘿,那我回中原后照顾处女女一个月!”夜渐离很严重。
就在两人休息的时候,突然后方传来乒乓的撞击声,两人对视一眼,看出了各自的疑惑。安顿好黑风白云后,两人慢慢爬上沙坡,露出一小半脑袋,静静地盯着沙坡背面二十尺远处两个上下运动的身影。
那是两个穿着毛皮大衣的土生土长的沙漠人。他们的武器是大刀。这时,天才快亮了。在茫茫大漠中,给人一种只有空虚的感觉。因为没有多余的数字,两个人打架就更让人担心了。
夜渐离,躲在沙坡的另一边看着胭脂,胭脂摇头表示不知道这两个人是谁。事实夜渐离大概猜到了。毕竟胭脂在金陵待了近两年,对这片沙漠几乎一无所知。
两人对视的同时,心房里的两人瞬间分了手。留着胡子的人说:“石蕊,你也是漠北七侠中的一个人物。在基层跟我争值得吗?”
石蕊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大约二十五六岁。他听了,皱着眉头说:“绝经,你在别的地方抢人,石蕊不会来找你,你不找麻烦,就得在沙漠里犯罪。更何况你又遇到了我和爷爷。哼,你以为石爷爷会放你一马?”
Net知道,只有杀死石蕊,他才能在这个时候生存。虽然会招来漠北其他六位侠客的追杀,但他现在也只能杀石蕊几天了。
罗网毫无保留地举起大刀冲了上去,瞬间就与石蕊再次展开激战。因为为了生存,Net挥舞着自己的生命和所学,以求找到生机。反倒是石蕊心里似乎有所顾忌,大刀频频挥舞露出破绽。有几次,我差点死在剑下。
觉京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一瞬间,他的信心猛增,手中的大刀更有节奏地挥舞起来。大刀到了他手里,仿佛是个活物:不是砍,就是劈;剪还是挑;或刺或挡,每一招每一式都恰到好处,让石蕊的防备有些不知所措。
不过漠北七侠成名已久。都是武林高手。尽管他们在这些利益之间陷入了劣势,但从石蕊从容不迫的预防措施中不难看出,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石蕊被打败只是时间问题。
果然,不出所料,二十多回合后,战场上形势所显示的胜利天平开始向石蕊倾斜。最后,石蕊瞬间拉开了绝静,石蕊停下来,双手紧握大刀看着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