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的首都。安阳市。朝阳大道。
一行二三十人行进在秦国最宽阔最庄严的大道上,没有人认出他们。
为首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那嚣张的气焰,还隔着几十米,让人有一种想抽他的冲动。
“嗯,你在看什么?从来没见过这么帅的少爷!你看,去,我把他的眼睛挖出来,在他眼睛里放两个核桃,永远掉不出来的那种。”
队伍中靠近少年的三个大个子二话没说,冲向还惊魂未定的路人。然后那个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的眼睛被三个邪恶的仆人挖了出来。然后,在凄厉的惨叫下,他让对方往自己眼睛里塞了两个核桃。
当路人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小伙子盯着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又开口了。
“嘿,这小姑娘真漂亮。把这么漂亮的宝贝放在外面不算糟蹋!王顺帮我绑好。拿回去给我昨天抓的蛤蟆洗澡。”
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两队恶仆又开枪了,连被绑反抗的姑娘都不知道带去哪里。
路上的行人在年轻人的狂笑声中,挑衅地从一片100多米的空地上退了出来,只有一个摊贩茫然地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男孩斜眼看着摊主,他的声音在对方耳朵里听起来像魔鬼的低语。
“那个卖枣的,说你呢!”
摊主见势不妙,扔下摊子,头也不回地跑了。
“跑吗?如果他敢跑,去给我把他抓回来。如果超过一杯茶,我会打断你的狗腿。”
少年看着街上逃窜的摊贩等人惊恐愤恨的眼神,饶有兴致地沉浸在这场欺凌游戏中。
听到命令后,他旁边的警卫都像疯狗一样跳了出来。不到一分钟,刚才匆忙逃走的摊主像死狗一样被拖了回来。
门卫面无表情的对着下面的摊主喊了一声,就是一脚,踢在还半饱的下巴上。随着一声脆响,对方已经失去了再次闭上嘴巴的能力。
“啧啧啧”,年轻人一脸同情的看着眼前人的惊恐,但声音里的幸灾乐祸谁都听得出来。
“我说,你丫不是很能跑吗?来,再给我看一个,少爷!”
不知道是出于恐惧还是出于害怕,摊主蜷缩在地上。虽然一阵阵身体上的疼痛侵入了他的每一根神经,但自从警卫踢了他一脚后,他就不敢出声了。
他知道如果他再喊,下一脚就会踢向他的喉咙或脑袋。他只是一个以卖枣为生的平民,付不起这样的价钱。
如果伤势严重,他靠卖枣的微薄收入请不起医生。最后他不得不以重伤收场,而自己拖着残缺不全的身体,这辈子注定要悲剧收场。
如果你被杀了,你会很放松。
怎么对得起养了自己20多年的年迈父母,更何况是陪伴了自己几年的妻子和需要喂奶的半岁孩子?这岂不是给本已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我讨厌我面前的人。我觉得大秦依法治国近百年了。虽然我一个人出生,不能说天下太平,但这一天,在九国,绝对是一流,法治严明。你有过欺软怕硬,胡作非为的经历吗?
当街挖人眼球,还敢抢苦姑娘。按照大秦律,腰斩之罪是一定的。其他年轻人怎么可能依赖它,敢这么做?
但看小伙子淡定的颜色,绝对不可能是脑子被门夹住了,加上身边的警卫,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
为了今天,我们要把命留在对方手里,要等到大人到了安阳。
如果让大人发誓为那两个被挖墙脚的人伸张正义,绝对不会让这样的小人逍遥法外。
此时,摊主忍不住小心翼翼地抬头看着年轻人,没有想到年轻人正一脸玩味地盯着他。
在两人目光相遇的一瞬间,少年似乎读出了摊主的心思,眯起的眼睛让对方感觉很舒服。
“跟我说说师父,跪了这么久都想些什么?你不告诉我,我就扯你的筋,剥你的皮。”
摊主看着那张笑脸,心里却无法把那张笑脸和它联系起来,身体越来越颤抖,费了好大力气才憋出一句话。
“啊,啊,啊,啊……”
当他说完的时候,他意识到他忘记了他的下巴已经掉了。
还没等他磕头认错,对方先开口了。
“嗯,硬气,我喜欢这样有骨气的男人。既然人家都难到这个地步了,我们没理由不履行。
加油!把这家伙的皮给我扒了,记得对待这样的英雄,一定要彻底扒了,如果人们看不到他们无畏的皮,那岂不是让我们等的太失望了?"
站在少年身旁的守卫首领王顺,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堂堂大秦唯一天王的护卫队长,有一天会对自己国家的无辜平民做出这样的恶行。
更没想到刚被接回国的天王独子,第一天出家门就做出如此不道德的事。他只有17岁!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心?
扫了一眼身后同样犹豫的战友。虽然心里不甘心,但毕竟是大秦的军士。
既然王爷出门前说了,老爷的话就是军令。秦军有严格的军法,他怎么能违抗命令和不敬呢?
当他恢复的时候,他看起来很冷。两个警卫跟在他后面,他慢慢地向小贩走去。对方绝望的眼神让他们的步伐变得异常艰难。
王顺熟练的拔出腰刀,无数次的挥舞在敌人的剑下,轻轻的送给了一个守护了她一生的人。
只能发出一个音节的喉咙,随着剑缓缓俯下,开始了疯狂的咆哮,颤抖的身体随着颤抖的剑,把这条阳光大道衬托得如同鬼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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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破碎,天下无光。
这棵树非常邪恶,
秦天王二世墓志铭